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关于大泽乡起义爆发原因的记载如下: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
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
,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
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
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
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
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
’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
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
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
,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
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
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
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
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
但根据睡虎地秦简的说法
“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
。”
由此可见 失期当斩 可能不完全正确
推测可能原因如下
一、秦二世时赵高曾“更定律条”,在这次修改中,将失期的处罚改成了斩首。
二、陈胜吴广押送的是前往边疆守备的戍卒,属于军事征调,已不是普通徭役,须按
军法行事。西汉初年的南郡,就有一个蛮夷君长逃避戍役被腰斩的案例。当然,即便要杀
头,也只是两名县尉、陈吴二人会死,其余人等不可能全部处死。
三、根本没有当斩这回事,就是如前述秦律所说,有处罚,但罪不至死,
陈胜吴广纯粹是别有用心,想欺骗和煽动士卒。
请问大家觉得 原因是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