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抛砖引玉 外国人参选

楼主: 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2017-07-31 12:05:53
先感谢版友的精彩回应
但有些地方似乎有不明了沟通有物之处
在此提出几个重点
一.Ptt版规当然可以禁止政治文
有疑义的,是竞选板主提出的执法方式与治版理念
正如H版友政见"群体性攻击优先处理"
需要有个具体标准, 优先级也有可议之处
这才是重点,下面会继续会详述
很可能是没自己阐明清楚
这种未摸清楚脉络而犯的谬误自己也常常犯
但绝对没说ptt不能禁政治文
正如版友所言保护"言论自由"限制和约束的对象是当然政府
宪法基本权利是否具有第三人效力学说上本有争议
当然这不是要讨论的重点不再赘述 只做稍微提点
宪法保障人民有投票的权利
但其他人以个人而非国家名义,去妨碍他人投票的行使
假设法律没有处罚规定, 那么在道德上或是理念是否就没有非议空间??
二.执法方式
ptt是学术网络 有公益色彩
要求板主维护版友及站方权益也是合情合理
今天在法院告他人在ptt人身攻击,判决可能成立
但去法院告ptt版友骂dpp或kmt骂的太凶
法院可能理都不理
以版友权益的立场
那些可能会扩大的纷争,应该优先处理
有了合理处置,也可降低日后他人寻求现实救济的可能性
对站方立场而言,大家去ptt法务部那边就知道
他们也不喜欢跟法院打交道,增加自己的负担
故所谓的群体性攻击,先别论候选人对其定义尚有未掌握明确之处
除非提出台湾法院判决(判例更佳),或是有美国法院关于台湾批踢踢的判决
否则在现实中会给版友跟站方带来困扰的不优先处理
标准尚有争议的规范先玩得不亦乐乎 ,
板主背后维护的利益为何,有没有替于版友跟站方着想??
又在于版规执行标准力求具体明确
以免日后限于主观暧昧不明,对版友及版务都不是好事
即使法律跟版规不予以限制
虽说选举开空头支票不违反 选民当然可以要求其说明清楚
所以对群体性攻击 这里有些小建议
同样也在美国 他们对弱势团体保障较周到
通常是指在社会经济地位上有结构性弱势的团体
同样的言论批评其他团体没事 批评这类弱势团体就会吃上官司
故虽非台湾法律 群体性攻击可限缩在保护这类团体
不然批评吱吱或9.2这类政治性言论 吃不了官司却拼命用版规去罚
现实中会带来困扰的人身攻击倒是睁只眼闭只眼
执法者背后是什么立场??到底是为了版友是特定团体的利益出来竞选??
不应有个交代??
据知即使在美国, 对大党内部的选举也是要求民主程序实践
ptt既然是学术网络, 具备公益色彩
版友投票前要求板主讲清楚说明白
是否在维护站方及版友权益或是背后有既得利益
选举程序能公正公开透明, 应该也不算过份
三.理念
承上述,没人说不能禁止政治文
甚至限制言论发表形式之类云云
但那是一体通用的规则
不会说蓝的能发政治文,绿的就不行
无关版旨的纯政治文当然要删,甚至赞成对累犯处分
虽说论史要完全跟政治拖勾很难
回到文字狱时代大家累板主也很累
只能要求标准明确避免恣意裁量,执法上不偏颇
然而在选举中,个人会要求板主能不迎合某些意识形态在执行上打压其他人
在批踢踢看过一些版,不论有无禁止政治文
对于个人人身攻击视而未见
批评某些公众人物就迅速水桶退文
背后或许有护航某些政治意识形态的想法在
行为虽然没有违反版规与法律
但在学术网络拿公共资源做这种事,私心未免太重
光道德就一堆可议之处
再者, 这是历史版
治学奥妙之处就是一堆看似平凡的史料寻找精华
只要不是商业广告色情一行文等
应以广纳海川为原则
举例来说, 一篇错误百出的农场文
反而更该让它出现历史,经由版友的指正与修订
这样才能展现版友的素养与专业
换句话说,没有重症如何显现高明医术
对于不同意识形态也因是如此
举例言之 ,假设一堆人莫名的支持建国派百万民兵的理论
这些人有机会在军武版接受专业知识的"电击"
相信不少人会改变想法
这也符合学术讨论版促进知识传播的公益性质
板主应该建立能够理性讨论充分思辨的场所
甚至在制订版规上能坚持理念
而非屈服在某些意识形态下,在执法甚至修订版规上有所偏颇
可能不违法与站规,但在理念上有非议空间
举例言之, 某地方版因为意识形态近八卦远政黑
所以禁止政黑板转录文章
但近日有版众又跟八卦版意识形态不合,又鼓动禁止八卦转文
仅以迎合板上意识形态为主,而不细究文章具体内容建立一致标准
这种情形不该在学术版出现
当然这部分就只是个人意见与理想,仅为建议
但既然是学术版又是治史专业
没有理由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
对内容任不同史观,再少数意见也有发表机会
对外能发挥学术版的价值,才是理想中的历史版
在现实中, 批踢踢某些地方也对这里有些误解
更应增强交流沟通消除误会
另外有些部分, 不知是不是纯为否认而否认的讲X话
也不是要讨论的重点,讨论下去可能会针锋相对甚至口水战
相信版友素养与家教都有一定水准,就不予回应
※ 引述《zebra101 (斑马)》之铭言:
: 首先厘清一点,保护“言论自由”,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限制和约束的对象是政府
: ,而非个人或团体,是要保护公民自由表达意见时不受政府事前审查或事后报复。
: 其次,“言论自由”显然是有限制的。“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当然各个国家的情况都
: 不尽相同。以美国的法庭判例为例,涉及煽动仇恨、儿童色情、虚假陈述、恐吓……等等
: 言论都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政府有权干涉。
: 比如1942年的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案,最高法院就认为挑衅的言论不受保护。
: 根据最高法院的定义,“挑衅字眼(fighting word)”是指通过激怒别人而煽动即刻的
: 破坏和平行为的言论,同时这些言论“由普通人通过常识判断很可能会引发暴力反应”,
: 或者“可能被看作是直接的人身侮辱”。
: 再比如,也有判例判定“有意或无意地造成对方严重的情感伤害”的言论也不受保护,当
: 然这个原则只对普通人有效。
: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美国的法律和台湾没有关系,那麽就请你从现在开始认清楚这一点
: :把PTT的版规无限上纲到“言论自由”不管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没有意义。
: PTT绝大多数版禁止政治相关话题,这算不算限制言论自由?禁止与该版无关的话题算不
: 算限制言论自由?禁止“嘘”算不算限制言论自由?八卦版限定张贴特定新闻媒体算不算
: 限制言论自由?限制每日问卦篇数又算不算?大多数版禁止“洗版”算不算?禁止“引战
: ”又算不算?都不算,因为PTT不是政府,这是社团自治的范畴。PTT可以禁止明显违反法
: 律的言论,也可以不禁止,因为当事人自会承担相关言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同样的,PT
: T也可以禁止没有违反法律的言论,前述例子已经够多了。
: 至于hizuki版友提的“针对群体性攻击”之言论是否应该限制,是否有可操作性,当然可
: 以讨论,但是不用动不动就摆出一副“民主国家”“言论自由”的大帽子来压人,既不符
: 合现实,也很滑稽。
: 最后,作为任何一个PTT的注册用户,不论国籍,不论学术成就,按照PTT的规定,他/她
: 在本站拥有的权利既不比你多,也不比你少,实在不用你来“欢迎”,更不用“即使OOXX
: ”,画蛇添足,没意义。
作者: abysszzz (爱困~~~)   2017-08-02 01:43:00
感觉你只是想转文而已,讲这么多真是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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