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Youtien: 笔战要明刀明枪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7-07-19 20:42:49
※ 引述《youtien (恒萃工坊)》之铭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研究内容、推论、资料来源和答辩
: : 我很想问一个问题你要求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什么?单纯只是要导正社会风气?
: : 还是另有所图?
:   漏回了这一部份。目的当然不可能单纯。基本上是想实验这样一种比较激进的
: 擂台规则来“导正风气”,理性上是想知道“如果这样办,可以做到怎样”,感性
: 上,是想为各种认真发文而被轻蔑的人出头,用正规战、阵地战来盖过游击战、乌
: 贼战。
:   如果你认为我还有其他意图,说出来,我也可以考虑照做看看。不过年纪都不
: 小了,主要精力还是该花在各自的本行专业上,所以也不会太勉强的。
研究方法、研究动机、研究目的,就差个引言
研究内容、推论、资料来源和答辩
前面全部的质问是这些!你为什么要回避呢?
就你的要求和我的看法,我认为你完全要求网友必须用论文或期刊的方式来发表文章
当文章内容引起某些人的兴趣之后就可以让有用心的人,利用质问来让网友为他们免
费工作取得如资料来源和相关答辩所需要的资讯
请问得到这些东西以后能不能直接发个期刊呢?
而在对岸这种网络抄袭不少见喔
以下视台湾著作权的内容
如果是使用笔名在BBS站上发表文章,但自己的笔名还没有达到众所周知的程度,自然
无法享受法律的推定效果,这时候,就一定要留存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且为独立创作的
资料,否则在网络上因为侵权、转寄、转贴的状况相当多,常常文章到最后都很难辨别
究竟是谁所创作,若没有足够的证明,要主张权利是很辛苦的。当然,现在所使用的笔
名不是众所周知,并不代表这个笔名以后不会变成众所周知的笔名,只要努力耕耘,日
后这个笔名成名之后,以前以相同笔名所发表的文章,一样还是可以受到法律推定的保
护。当然,另一种比较快速的解决方法,就是同时配合真实姓名发表著作,例如:在文
章的标题下面或是书籍的封面,记载自己想使用的“笔名”,但在文章的最后或是书籍
的版权页,再记载自己的真实姓名,这样还是可以主张著作权法第13条的推定效果。
也就是如果网友要避免被盗用文章,还必须为反使用常理大量保留相关资料?
我们又不是做论文的谁会保留这些东西?
更别提如果被拿去发表,网友会关注吗?有多少人会去关注学术论文发表什么文章?
简直白点,假设我现在就读博士需要大量的期刊发表才能毕业,那我利用你提出的规则
大量盗用网友的文章发表到期刊上去,你要怎么说我盗用?
引用文献相同?相同议题本来就会引用到相同的文献
议题相同?看到这篇议题我很感兴趣才去研究
研究动机等?不是要网友写上他的发文动机了?只改一下两者不同就可以了
论证结果相同?恰巧罢了,甚至改一下就可以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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