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文] 〈作茧自缚的新制:给国史馆方的公开信〉

楼主: hartmann109 (哈特曼)   2016-12-23 01:54:55
※ 引述《seafood (河豚生鱼片)》之铭言:
: 前一阵子讨论的东西,有新进展了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63278
: ※ 引述《seafood (河豚生鱼片)》之铭言:
: : 有点好奇,从标示绿色的部分来看,吕芳上前馆长开放影印的蒋档
: : 有包括这些机密档案吗?
: : 如果没有,那么,现在要开始讨论如何开放机密档案给研究者利用,
: : 这个政绩也应该算在吕前馆长那边吗?
最近忙着赶教育学程期末报告,久没回来看了,稍微简单的回一下。
国史馆以前虽然很多机车限制(蒋档只能用手抄,不能翻拍或影印),
但至少可以随到随阅。
吕前馆长当时表示开放蒋档影印,其他的没提到。
但是馆方的人员一边四两拨千金的说以前国史馆的负责人不依法,违法
(类似的言论如:http://udn.com/news/story/10128/1860398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7290324-1.aspx)
公听会当天却说:“接下来就是8月1号以后,国史馆做了一个最大的突破,
就是取消了档案复制的限制”。
馆方代表那种一边挑前人毛病,一边顺手就把前人的功劳
揽到身上的言谈……说实在的,我们这种穷苦学生也没什么好表示意见的了。
顶多觉得这与“原本就不用没事找事做”这个主命题无关而已。
回过头来说,吴馆长上任后有没有功?当然有。至少开放国民政府档案,
把已出版的事略稿本上网,并且宣示以后会继续开放,这些都很好。
百分之百没什么好挑剔的。问题在于怎么做?
公听会时馆方代表的原话是:蒋经国总统文物、严家淦总统文物、陈诚、
谢东闵,甚至一些机关、法院的档案等等,我们都会陆续做,然后清查之后上网。
一切都开放,一切都让人看,真是太棒了。
“前提是解密完跟数位化完”。
按照等档管局数位化档案,跟国家数位典藏的经验……
嗯,实在很难让人对速度乐观啊。
另一个让人忍不住要发牢骚的点,就是馆方每次谈到这些事情,明明先前怎么沟通
都没屁用,直到被投诉跟诉愿才开始换方向,却连提都不提一下。
如上面那篇新闻写道:“为加速解密蒋中正档案,
他十月时委请总统府出面召集十八个部会,以概括性解密方式,
用时间点切割;该次会议决定,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前事件发生地都不在台湾,
加上时间久远、敏感性较低,成功说服各机关同意快速大量解密”
成功说服是很好没错---如果不考虑有三四个学生写了好几封信去总统府
和国史馆抱怨,又花了一堆时间去跟立委陈情的话,那国史馆方真是非常主动积极。
其实从国史馆方面想推阅览新制以来,学界就一直在帮他们想比较容易解套的方法。
不管是个资法的问题、政府资讯公开法的问题、从头到尾是否根本不需要解密的问题等,
是否可以利用切结来避免让馆方背锅的问题……等等。
馆方也不是没有咨询过其他学界人士,但到底有没有听一点点进去呢?
我想在这里引黄克武教授当天讲的话最直接:“馆长也非常重视民意,请我们吃饭
,吃完饭之后改变不多,据说是头已经洗了,不得不冲下去,我想就是说,
我充分肯定国史馆依法行政、最大公开,今天这个吴馆长没有办法亲到,深表遗憾,”
: 鸠竟是哪些人混淆视听,无视法令执行的滞碍之处,拿一些莫须有的
: 东西来攻击国史馆呢?
法令有没有窒碍之处?当然有,跟国史馆陈情的人也没否认过。
问题在于法的诠释通常会给予行政机关一定程度的裁量权。
而关于陆港澳学者调阅档案、政府资讯公开法等,我们都看到馆方用最严格的标准在
诠释。问题其实是在“到底有没有必要这样搞?”,而不是“怎样搞比较好”。
不然站在学生的立场来说,做近现代史的人跟国史馆杠上,除了让自己黑掉以外,
到底有什么好处?谁来开示我一下。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9-05 15:46:00
我味增汤 都不放味曾与豆腐 改放菜头排骨酥用肉燥提味又清又香 但就略油 寿司改成糯米加香菇肉丝去蒸
作者: DIDIMIN ( )   2015-09-05 15:47:00
没有味噌还能叫做味噌???
作者: justjihyun (nine)   2015-09-05 15:48:00
那就是菜头汤了吧..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5-09-05 15:49:00
不是菜头汤 这味增汤 喝起来跟排骨酥汤90%口感很像
作者: pusufu (不苏胡˙灬˙)   2015-09-05 15:50:00
那就是排骨酥汤阿干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国の调べ)   2016-12-23 02:07:00
因为你只站在你想看档案的立场上 哪天出事锅是国史馆的人要背 自然批评起来站着说话不腰疼 ._.法就设在那边了 不去想办法鼓吹修法而是要人家想办法绕过去 我觉得这也是蛮有台湾人味道的想法就是了 嗯哼哼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3 05:27:00
原波除了看古代官制最好也了解一下现行官制 法务部隶属行政院 是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 法务部对法条的阐释也是行政解释 闹到法院里面 法官根据宪法规定是依法律审判行政机关对法条的解释与发布的命令都是仅供参考 诉讼上也不适没发生过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命令违法或者对法条见解有误的实例 民众更常接触行政主管机关所以更能感受行政机关权限的沉重威严 但为了保障民权所设的分权制度强大的行政机关之外还有司法体系作为节制与救济在美国的经典事例是水门案行政最高的总统想跟司法最高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硬干 最后在全美各界基于分权制衡的重视所施压的压力下屈服 与此相对的例子是今日我国的超嘉惠数次公然与法院叫板且用各种行政手段阻碍司法判决落实 对此我国各界似乎除了当事人以外完全无感 可见我国国民对于以司法节制强大行政权的基本政治分权概念认知仍颇有不足 好处是这样容易有"万能政府"(施政) 坏处嘛..中国史上抄家灭门的县令之史料看看吧 要不就看对岸有名的查水表 脱将不受节制的行政权分分秒秒可以辗死草民
作者: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6-12-23 05:51:00
可是会出手挡这个除了行政机关,有自然人吗?至于台湾的行政机关扩权不正在上演?我赞成行政权受司法权抑制,但这种档案会搞清算的就是行政机关,那当然要听行政机关怎么讲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6-12-23 18:24:00
推楼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3 18:27:00
制度上要搞公务员的方式太多了 廉政署下辖的政风单位监察院纠举 新闻媒体爆料等等 成不成且不论 今天想想自己如果是公务员的话愿不愿意去"为人民出头" 冒着被法办的风险?立法不明确就该从源头要求领一堆钱的立法院着手 而不是执行单位或承办人自己想一些"邪门歪道" 前些年闹很大的检调单位对全国各级大专院校教师滥用国家科研补助的事件就是大专教师普遍"便宜行事"导致的 大专教师任职前不须考我国法律常识和职业相关法律法规 公务员可是必要的而且我国目前对于大专教授还愿给特殊地位 一般公务员呢?别闹了 认真去查我国法条与外国(先进国)的对应法条 我国定的法条多半更简略 因为我国立委普遍法学水准不够之前消保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还是被法院打脸以后才改更细致 原因之一是立委__公对于契约法学的要约以及要要约的引诱搞不清楚 法条没订清楚 法院为了"保护被告"的的权益这种传统而做保守判决 民意不爽 立委才改快修法正本清源在于人民自己要有一定法律常识 才能敦促自己的代表认真制定真正合人民意思的法条 不是去期待行政机关"为人民着想"而"弹性释法" 这是历史板 网友们该熟知历史上行政机关弹性释法 最终得利者谁 倒楣者谁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12-23 23:47:00
本来就是公务员带头协助人民去督促修法阿!!公务员熟知法令 知道问题点 人民又不熟法令 他怎知道哪里哪里要修????如果人民要花时间熟法令 又要花时间积极督促立委那公务员要干嘛??? 坐着等人民供养你???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4 07:10:00
楼上慢慢做梦好了 本来就是? 请你区分事务官和政务官真!公务员是事务官 顶多给上头的政务官提建议 政务官才是人民寄与厚望用选票投出来的高层高高层任命来 兑现竞选时开给人民的承诺 政见是政务官与高层的 事务官依法应严守行政中立 在合法范围内遂行政务官为"人民"施政事务官执行公务不能因为自己好恶而擅改长官命令 事务官是手脚 政务官是大脑 政务官要推动同性婚合法 要推动核子污染食物修法或者以行政命令进口 要推动一例一休甚至要修改公务员待遇跟退休福利 你现任事务官都要服从长官命令去找出资料研拟条款让长官提送立法院或者发布命麻烦搞清楚基本的行政架构而不是自己乱想 人民是大老板总统是执行长 政务官是各级主管 事务官是闭嘴做事的工具个别的权限麻烦先搞清楚 然后才追究责任公务员不遵守长官命令乃至窜改命令"自由行事" 等著一堆法条重重惩戒 私人公司的职员不听主管指令自己自由行都有解雇和各种法条惩罚 公务员的惩罚只有更重大老板人民不知道或不愿意去管好自己公司的代理人 然后去对着下面依法只能听从人民指定的代理人命令的楼囉吼自然喊破喉咙也没人理睬
作者: ilha   2016-12-24 08:48:00
这大概只是标准的"国家机器"的概念了政务官的训练不足,让台湾搞得乌烟瘴气,真的有很行吗?如果连政见都不能遵守,谁还期待什么官大学问大的政务官现代的公民意识高涨,而无论任何阶级的官员都是公民的一部分为何只能够独尊谁的意见?若不正确的政策,一定硬要找出现行法条来支持,那选立委做什么台湾的政客骗票,践踏民意,践踏体制,不是一天两天了不需要去搬一些"道理"或者"学科原则"来塘塞现实早就令人很失望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4 12:59:00
罢免法据说修过降低门槛了 公民自己要管好立委跟政务官"政见"试出来向选民求票的民意代表和民选政务大官开的支票的开票人是谁 跳票了就该找开票人 简单明了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12-24 13:47:00
呵呵 就是不想做事 被动到底的思维 难怪当初阿扁会被讨厌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4 19:13:00
老问题了 记者到公务地点拍 拍到啥不该看的 你负责?而且制度上权责本就有分 只想说自己的事情对方不办就在只会抓着基层"不配合"说嘴 不去追究自己拿到的政见被呼拢 那就继续让付税让高层爽 至于基层也不会理你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12-24 19:21:00
叫公务员办事还要扯政见喔??? 难怪人家不想尊重公务员那你干脆说没投给DPP的公务员都别办事 把事情丢给支持DPP的公务员好啦!又干记者什么事??? 记者如果没被允许偷拍 那是记者的问题跟你公务员何干???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2-25 03:24:00
自己用常识想想机密的保持是怎样 市长带着到机密文件所在处让记者在那边拍算了 跟法盲没啥好讲主题已经偏掉了 反正照程序该怎办就是那样 要用自爽法自己时间多到可浪费就去 这种态度到私人公司找服务一样不会顺 因为就是一种老子是顾客是主人要你这样做管你啥规定照做就是了 哪家公司会顺这种客户要求?更重要的是 某人最好有这种硬背景让人跪舔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12-26 14:07:00
哪家公司会顺这种客户要求? 你去竹科做几年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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