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问]联合国托管台湾

楼主: moslaa (万变蛾)   2016-12-22 00:45:08
首先要说 我同意L大的最终结论 (我所理解的):
最终的敌人就在哪里,吵台湾主权归属很蠢。
但... 虽然这样,这话题对我有某种乐趣在,还是斗胆来回应一下。
先从中华民国的观点来说。资料来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
台湾主权未定的起因是中(华民国)日和约第二条,
日本只说放弃台湾主权,并未说明谁接手。
但我要指出:该合约第四条亦叙明,
日本承认 1941 12 / 9 以前与中国 (注意这个词,不是中华民国) 签的一切条约均无效。
那... 马关条约算在里面吗?纯就字面解释,当然包含。
所以台湾主权等于法律上从来不曾属于日本,也就是始终属于中国。
但因为这样解释,影响太广,
所以果然日本曾有民意代表问了台湾主权归属,当时外务省条约局局长负责回答。
可惜他没有正面地直接回答主权归属算谁的,而是支支吾吾讲了一堆话,
这堆话要怎么解释,大家自行看上面连结原文。
另外注意这个局长的出身,
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曾任常设仲裁法院裁判官,也就是他法学素养至少比我好。
至于L大所提外交部长叶公超之言论,这里指出三点
a. 该言论乃针对合约之附件(照会第一号)内容,而非针对最关键的中日和约第二条,
我以为L大这里做了扩充解释。
b. 退一步,就算叶公超是针对第二条发表见解好了。
我查了一下,叶公超出身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他是因为英文好,而不是法律好而当上外交部部长。
这样背景的人发表关于法律条文的见解,怎么可以当作不可质疑之真理。
如果这样也行,那之前觉醒青年吵历史课本怎么由非历史学者出身的人来编写是吵啥。
c. 注意,他是以外交部长身分回答立委质询,而不是总统。
换句话说,他解释并非中华民国最终之正式官方解释。
L大你要提之前说的蒋光头给陈诚的电报?不好意思,那是在中日和约签订之前说的。
简单说,中华民国要取得台湾主权 除了和约移转,占领时效,
其实还有第三条路,马关条约作废。
接着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来说
每次看到乡民吵中(华民国)日和约第二条,我就觉得很好笑,因为这条约根本废止了!
管里面写啥,根本不再重要了。
现在处理中日关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日联合声明,第三条。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并按降伏文书所述,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补充《波茨坦公告》第八条: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再补充开罗宣言:
日本自中国人所得到的所有领土,比如满洲、台湾及澎湖群岛,
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
简单说,如果乡民认为,中华民国已亡,现在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
那么台湾就是中国的。
只有你承认,中华民国未亡,对面那个是伪政权,
才有可能从中(华民国)日和约观点,继续宣扬台湾主权未定。
最后特别给L大,您全文都很棒,我上面反驳你可无视,
但有一点我想说,台湾没有蓝统,至少没有你想的蓝统,
你想的蓝统,不好意思,我认为那叫红统,心中早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好棒。
我眼中真正的蓝统,只要他还没疯或是痴呆了,应该都知道蓝统无望了,
所以蓝统不存在。谢谢。
作者: jackthegreat (高雄梁朝偉)   2016-12-22 02:26:00
蓝统代表:赵衍庆 红统代表:郁慕明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6-12-22 02:30:00
日本当时就是要回避选边啊,民代还跑去问也太白目了XD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6-12-22 03:06:00
马关条约确实被作废啦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6-12-22 09:17:00
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