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 引述《unclefucka (女儿长得像劳勃狄尼诺!)》之铭言:
: : 1. 因为当时日本未完全移交台湾主权于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为代管。
: : 2. 代管之人民非为中华民国人民,但为复员日军。
: : 复员日军对于战胜国所设机构进行攻击,明显违反投降协议。
: : 3. 为镇压违反降书约定之旧日军,所以交战当下,伤及未有国籍之当地住民
: : 在所难免。
: : 请
: : 代管论者好好笑纳。
: 就1907年陆战法规的内容而言,
: 在其第一章中即明订了交战者的资格:
: 1. 军队,包含有统一指挥与标示的民兵与志愿兵,无论战斗员或非战斗员。
: 2. 非占领地上的武装居民。
: 因此并非所有交战国一方的人民均得视为交战者(敌军)。
: 把600万台湾人民均视为复员日军,本身就是个很有问题的观点。
: 二二八事件中持有武装的台湾民众,并不接受大日本帝国的军事指挥。
那军歌与武装,不就更又是暴乱军人自主妄为?
: 至多只能算是"占领地上的武装居民",不符合陆战法规中的交战者资格。
: 占领地上的各类事件,占领军当局可依第四十三条办理:
: 占领者应尽力采取一切措施,在可能范围内恢复和确保公共秩序与安全;
: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应尊重当地现行的法律。
啊?公共秩序?安全?现行法律?
妳真要查法条喔? 你真的知道以上的定义指称范围吗?
原来美军登陆法国后,也要尊重当地法律帮找犹太人送集中....
劝你还是不要啦,免得到时家属的赔偿金吐回去....
: 这边就会牵扯到超出法律之外的比例权衡问题。
: 二二八事件的背景,与占领军政府的失政脱不了关系。
: 占领地的居民因物资匮乏、遭受歧视、占领当局腐败而群起反抗,
占领地的居民还可以变成代管机构的中央官员
这不知道歧视到哪了,请说明一下
我们是只知道有日军暴乱啦,剩下的协同武装民众你要说他们的动机?
他妈的谁知道是不是日军杀得。
: 在历史上也不是头一遭。
: 占领军政府处理的方法是否允当,就会成为后世评价的重点。
: 跟懂得用粮食与投资安抚日本本土民众的美国比起来,
: 用高压政策镇压台湾民众的中华民国,在评价上比较差是必然的。
: 在资源上占有优势,负有义务的占领军政府统治是否失当,
: 是必须要先被检讨的议题;
: 而非将居民的反抗行为污名化,替占领军政府找血腥镇压的借口,
没办法,这不是污名化
首先,依据台湾史学家的统计,复员日军高达20万人
该岛为日本相当器重的高度要塞区域,一人打十人。
再对照暴乱程度与数日镇压
事实上连复员日军的人数都没杀光
可见得已相当权衡了,不然你要恢复到过去保甲时代,一人犯错杀五家喔?
要讲引用法条前,请先按好好查询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