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nclefucka (女儿长得像劳勃狄尼诺!)》之铭言:
: ※ 引述《iamsheep (??)》之铭言:
: : 228大家都知道是一起军队镇压事件
: : 但是当时是如何运作的?
: : 向屠城一样看人就杀吗?
: : 这样的话数字颇为奇怪 只有数百至数万人
: : 如果是以屠杀形势不太可能这么少
: : 总共三个月来讲
: 1. 因为当时日本未完全移交台湾主权于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为代管。
: 2. 代管之人民非为中华民国人民,但为复员日军。
: 复员日军对于战胜国所设机构进行攻击,明显违反投降协议。
: 3. 为镇压违反降书约定之旧日军,所以交战当下,伤及未有国籍之当地住民
: 在所难免。
: 请
: 代管论者好好笑纳。
就1907年陆战法规的内容而言,
在其第一章中即明订了交战者的资格:
1. 军队,包含有统一指挥与标示的民兵与志愿兵,无论战斗员或非战斗员。
2. 非占领地上的武装居民。
因此并非所有交战国一方的人民均得视为交战者(敌军)。
把600万台湾人民均视为复员日军,本身就是个很有问题的观点。
二二八事件中持有武装的台湾民众,并不接受大日本帝国的军事指挥。
至多只能算是"占领地上的武装居民",不符合陆战法规中的交战者资格。
占领地上的各类事件,占领军当局可依第四十三条办理:
占领者应尽力采取一切措施,在可能范围内恢复和确保公共秩序与安全;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应尊重当地现行的法律。
这边就会牵扯到超出法律之外的比例权衡问题。
二二八事件的背景,与占领军政府的失政脱不了关系。
占领地的居民因物资匮乏、遭受歧视、占领当局腐败而群起反抗,
在历史上也不是头一遭。
占领军政府处理的方法是否允当,就会成为后世评价的重点。
跟懂得用粮食与投资安抚日本本土民众的美国比起来,
用高压政策镇压台湾民众的中华民国,在评价上比较差是必然的。
在资源上占有优势,负有义务的占领军政府统治是否失当,
是必须要先被检讨的议题;
而非将居民的反抗行为污名化,替占领军政府找血腥镇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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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也发生过类似的武装暴乱事件-济州岛四三事件。
这个事件是由于先前三一节事件中,韩国警察对示威群众开火而起。
另外由于济州岛有严重的就业问题与物资短缺问题,
最终演变成武装居民占领当地,这点与台湾颇有相似之处。
虽然不到三十万人比六百万人,数量上是悬殊了点。但是可以供作参考。
可参考wiki条目-济州岛起义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eju_Uprising
或四三事件和平基金会报告
http://www.jeju43peace.or.kr/report_eng.pdf
1. 不论动机为何, 台湾与济州岛都是当地居民的武装暴乱事件。
2. 两者均遭到武力镇压。
3. 台湾居民的主要死伤是算在蒋介石头上,他是中国人;
济州岛居民的主要死伤是算在李承晚头上,他是韩国人。
四三事件发生时虽有死伤,但为数不多。
主要死伤集中在1948.10~1949.03间,
大致上是自李承晚下令戒严并进行武力镇压开始。
不过,中国网站很喜欢把这笔帐通通算在美军军政府的头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