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吧,我是不想生孩子,又吃饱太闲想养小孩的女人。
不论我结不结婚,和男人还是和女人牵手到白头,
我都有收养孩子,并且养育其至成年的意愿。
这不是为了个人想拥有孩子的欲望,
而是因为--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
[众:妳可以说人话吗?这什毁?]
社会的根本是人,如无下一代的孩子接棒,
这个社会/国家,自然会衰败消亡~
所以,
如我有能力给一个没有家的孩子一个家,
使其在具有健全家庭功能的家中顺利成长,
成为对社会有所帮助的人,那便是对社会有益的事,
便是“用之于社会”吧。
我其实不太懂--
为什收养孩子,在国内似乎总是出自于
想要小孩的“欲望”,而不是想要给予孩子家的“社会责任感”?
为什么养孩子,在国内似乎总是有着
“养儿防老,我养大孩子,孩子就该养我到死”的想法,
而没有“养育下一代成长为对社会有益的人,是身为成人的责任”的想法?
可能因为我是在看到许多欧美国家,收出养家庭的故事,后产生收养意愿的,
而不是因为自己想要孩子,而有收养念头的人,
所以我反而觉得:负责任的收养并用心养育孩子,
是身为不愿意生孩子的自己,能为下一代做的“付出”。
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因家庭变故/失能而失去家的孩子都不少,
身为有能力的成人,主动伸出手给予那些孩子另个具有健全经庭功能的家,
使其能够身心健全的成长,难道不是合情合理的吗?
为什么觉得育幼院或是政府,理所当然能够取代家庭的功能,
能够只靠它们让失去家的孩子,健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