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0616316 (肉桂)》之铭言:
: 原文恕删
: 第一次手机回文请见谅
: 我觉得实在是没什么好吵什么性解放的
: 因为同性恋异性恋什么性恋都会有
: 但那都是选择
: 可是婚姻是基本权利!!
: 就算我今天个想要当个淫荡一辈子的滥交娃
: 为什么我就不能有结婚的权利?
: 我可以不选择婚姻
: 而不是我没有选择
: Ok fine如果你觉得这是一场
: 需要把所谓''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 来得到支持继而打赢的战争
: 那也是你的选择
: 我觉得这不是那种
: 吵着要糖却不吃糖的小孩 的问题
: 干为什么不是人人有糖啊
: 好 也许这样想太不现实
: 眼前的问题就是结婚还不合法
: 但难道我们真的要装作一副
: 我们全部都会马上结婚变成模范婚姻
: 来符合所谓 社会价值的期待吗?
: 我个人觉得
: 没有任何一种声音可以代表全部的人
: 我尊重淫娃
: 我也尊重贞节牌坊
: 而只有一件事情是不会错的
: 就是我们都要可以结婚
不好意思,如果这个社会是道理就讲得通,那早在30年前同志就要能够结婚了,
问题这个社会就不是啊= =
你立法要靠谁?? 立委啊
那些立委要靠谁??选区民众啊
选区民众是什么?? 啊不就社会观感
如果社会上的人不喜欢你,你凭什么觉得他们会挺你?就算是你口中说的基本权利,他们
难道会讲说
“我讨厌你,但是我捍卫你的基本权利”
台湾还没有进步到这种程度吧
既然台湾目前还是大部分保守,又何必一直去挑战底线= =
异性恋也会多p也会约砲也会有的没的,人家也是安静的私下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