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唐执玉,有次核判一件杀人案,案卷中各项证据都齐备、没什么翻案机会。
某天晚上点着蜡烛独自坐着,突然间听到微微哭声、越来越靠近窗户,
他叫婢女出去看看,婢女刚出去就突然哀叫一声倒下,
唐执玉自己掀开门帘看是怎么回事,发现有个鬼身上都是血、跪在台阶下;
唐大声喝斥,鬼则磕头说“杀我的是某甲,县官冤枉成其他人了,
如果真凶没被查办、冤仇无法雪,我死不瞑目。”
唐回答“知道了。”,鬼才离开。
隔天亲自提审,证人讲出死者的装扮跟昨天看到的“鬼”一样,
因此真的相信“鬼”所说的,要将犯人改判为甲,
原审官员百般申辩,说南山可移、此案无法再改动,因此坚持不下;
师爷怀疑发生什么了,私下问他,他说那晚看到鬼的事情,师爷听完也没说什么。
几天后的傍晚,师爷请他到院子,问说“鬼从哪边来的?”
唐“出现在台阶下。”
师爷“往哪边去?”
唐“突然翻墙离开。”
师爷“鬼都有形无实体,离开应该是瞬间消失、不该翻墙。”
两人仔细检查唐指的“鬼”翻墙地方,发现砖瓦都没破裂,但见“鬼”当天白天下雨,
现在墙上跟几间屋子屋顶上都隐约还留有泥巴痕迹,一直延伸到外墙离开;
师爷指著痕迹跟唐说“这一定是犯人家属付钱找身手轻盈的窃贼干的。”
唐思考之后恍然大悟,于是按原来呈上的拟稿来判,
要底下隐蔽自己差点被“鬼”骗的事情,也不去追查假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