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妃薨,朱重八下诏要太子与儿子们按“齐衰杖期”(五服中第二重) 规制来服丧,
↑(重八后宫中马皇后第一,她排第二)
小朱说“礼法中,士人为庶母以‘缌麻’(五服中最轻) 规制服丧,
大夫以上则不为庶母服丧;公子可为生母穿丧服,但下葬后就要立即除服;
因为诸侯阶级不必服丧,诸侯的庶子虽可为生母服丧,
但因父亲是诸侯的关系,也不能自行提高等级;
所以诸侯的庶子都不为庶母服丧了,更何况是天子的嫡子呢?”
重八大怒,拿剑追杀小朱,小朱逃走、还边跑边喊“大杖则走。”
翰林学士桂彦良劝谏太子说“礼法可以变通,但君父之命不可违,以免产生嫌隙。”
小朱领悟,于是穿着齐衰丧服去见重八并谢罪,重八才满意。
(重八为此叫人编了《孝慈录》,从此之后嫡子也要为庶母服丧,
然后更重要的是:以前丧母后的服丧期是要看父亲还在不在而定,
父亲还在一年、父亲不在时三年,
重八说没有这种事,通通都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