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万历野获编 人命官司

楼主: taichungbear (taichungbear)   2017-08-03 17:46:14
明代光是地方官验尸都可借此巧立名目讹诈金钱
《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中“行孝子到底不简尸 殉节妇留待双出柩”
开头一段就说得十分生动:
今法被人殴死者,必要简尸。简得致命伤痕,方准抵偿,问入死罪,可无冤枉
,本为良法。自古道法立弊生,只因有此一简,便有许多奸巧做出来。那把人
命图赖人的,不到得就要这个人偿命。只此一简,已彀奈何着他了。你道为何
?官府一准简尸,地方上搭厂的就要搭厂钱。跟官门皂、轿夫吹手多要酒饭钱
。仵作人要开手钱、洗手钱。至于官面前桌上要烧香钱、朱墨钱、笔砚钱;毡
条坐褥俱被告人所备。还有不肖佐贰要摆案酒,要折盘盏,各项名色甚多,不
可尽述。就简得雪白无伤,这人家已去了七八了。就问得原告招诬,何益于事
?所以奸徒与人有仇,便思将人命为奇货。官府动笔判个“简”字,何等容易
!道人命事应得的,岂知有此等害人不小的事?除非真正人命,果有重伤简得
出来,正人罪名,方是正条。然刮骨蒸尸,千零万碎,与死的人计较,也是不
忍见的。律上所以有“不愿者听”及“许尸亲告递免简”之例,正是圣主曲体
人情处。岂知世上惨刻的官,要见自己风力,或是私心嗔恨被告,不肯听尸亲
免简,定要劣撅做去。以致开久殓之棺,掘久埋之骨。随你伤人子之心,堕旁
观之泪,他只是硬著肚肠不管。原告不执命,就坐他受贿;亲友劝息,就诬他
私和。一味蛮刑,打成狱案。自道是与死者伸冤,不知死者惨酷已极了。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铭言:
: 《府县·县令处分人命》
: 吴地民情最刁,没死人却把状纸写成人命官司,实际却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 而官吏却习以为常,随便让人告、随便让人撤,
: 但一班善良百姓受官司毒害者,都会被搞到家破财尽,
: 甚至有送上诉状很久之后,才随便去找尸骨凑数、当成该官司诈财工具。
: 万历二十六年 (1598),广东人邓云霄当长洲县知县,他熟知当地此恶俗,
: 于是规定告人命官司的,必须写清楚何时被打、死于何时何处,
: 并注明遗体放在哪、离县城多少里,最后具结如有虚假愿受责打几十板;
: 只要来告就都收状,且立即出发堪验,路程比较远的就限定某时,要抬到某处待检,
: 发现不时就照状纸上的数字痛打、一下都不饶。
: 半年之后,就没再滥告人命官司的了,
: 邓在任七年,这种恶习完全绝迹,但等他离任之后,却又死灰复燃啦。
:
作者: okery (叶君秦)   2017-08-11 02:36:00
这起俗人为着钱,甚混帐事也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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