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丐户》
浙江东边有群“乞丐户”,俗称“大贫”,但他们并非乞丐、也未必贫穷,
有人说本来是叫“惰民”,后来流传错误而成此称呼。
他们在民间负责低阶杂役,像是婚丧事、买卖仲介之类的,
妻子进大户人家当梳头工、以及媒婆、结婚彩婆、保母等职业,像吴地所谓“伴婆”,
有时会被老板强迫,但都不敢拒绝、事后也不敢计较。
男的不准读书、女的不准缠脚,同类互相配对,不跟一般平民通婚,
就算成了百万富翁,也被禁止捐钱当官吏;
最近有个姓甄的绍兴人,因擅长医治痘症而待在京师,我小时候也曾服用过他开的药,
因为家产丰厚,捐钱当通州衙吏,又捐钱取得京城卫所经历,
准备要任职了,被同乡的衙吏爆料、说他祖籍是“大贫”,怎么可以当官?
甄大力驳斥、说“大贫”是宋朝杨延昭底下部将焦光赞的家丁,
因获罪而被流放,流传至今,世世代代都当贱民,但甄氏并非他的属下;
只是同乡的人合力排挤,他最后还是不敢就任,只能继续行医。
我认为这种说法没有其他记载,而且杨延昭是太原人,
他父亲杨业与辽国作战阵亡,则底下都是忠义之士,为何会被视为罪犯?
为何从山西晋阳跑到浙江东边去?为何从宋朝至今六百多年都没被宽赦?
一堆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