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整理信箱,发现满久以前我回复某版友的信件。
因为觉得可能会也别人有类似的问题,所以稍微修改内容后重贴在ED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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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否就医/咨商?
ED最简扼的定义是异常进食习惯(对暴食症患者尤是)。
虽然被归为精神疾病,但其实它常常伴随其他精神障碍一起出现(例:忧郁/焦虑/强迫)뀊
随每个人的状况不一,西药可以以不同程度减少上述的症状,
在病人学习调整心理状态的那段时间内降低对病人生活品质的影响。
世界上是有不少调节中枢神经运作,抑制胃口的药物。
但停药之后,你能不能不靠药物控制暴食欲望?
如果你选择吃药,这是你在吃药的时间内必须学习的事。
即使你选择不吃药,你还是得学习。
你的情况需不需要用药,医生会根据他的经验和知识做判断。
在台湾以ED为专业的人并不多,社会上的讨论也很少。
如果你想看医生但又不知道看谁,可以先找一般身心科或精神科医生。
每一个ED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要不要就医/咨商是很个人的选择。
综上所言,ED是异常行为模式,
当然你也可以先看医生撇除其他导致胃口改变的生理疾病(例:糖尿病)。
ED成因复杂,相信在网络上可以找到比较完善的资料。
先厘清自己的ED成因才能对症下“药”。
至于咨商,临床上有好几种方法治疗ED,
目前对控制ED成效比较明显的是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认知行为治疗),
给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