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02年12月3日在中原大润发旁的小巷子,被一家脸部美容中心(三个字)送免费
赠品后说要填问券,又顺便推销体验券399,叫我预约其他时段,于21日前去进行体验券
消费,因本人无相关商品消费经验,在体验过程中,被推销一个一年7万的合约,并签约
了,本人于当晚觉得怪怪的,上网查寻有负评,基于保护自己,打电话问消基会,说要我
寄存证信函去解约退费,以下是我的信的内容。
本人在中原大润发店被贵公司的人于102年12月3日,送免费赠品时作问券,顺便推销399
体验券,让我预约其他时段进行体验,本人于12月21日进行体验消费,因无种商品相关消
费经验,在体验时被推销购买美容做脸疗程,费用为6万9千多,近7万,说分2次付费,我
先刷卡1万,他的店员又说大润发可以领,跟着我去领,而后再缴款现金2万5,缴完钱后
,拿着已经不含包装盒的产品给我签名在瓶身,说要辨认是谁用的,依消保法第19条,收
到买卖物品有7天审阅期,本人认为无购买前揭物品之必要,特于7日内请贵公司办理退货
是项办法并同意撤销访问买卖契约, 作为存证信函。
中华民国102年12月23日
后面曾多次去店里交涉
备注;
1.店员在当天签约后,合约并未一式两份,所以我手上并无合约,第一次开给我的收据也
只有刷卡的1万,且他应是趁带我去领钱时,先把商品开封,我走回店里,就已经开封,
我本人尚未做任何疗程,为何你就把包装盒拆封,也说我因为尚未付清款项,所以没有拿
出所有的化妆品。
2.我在21日晚上就感觉不对,于23日早上先打电话给台北消基会询问,他们说要我把握7
天审阅期寄存证信函,当日晚上,又去店里,想降低合约金额或解约,我也有说我有问过
消基会,我会先寄存证信函保护自己。
3.我在24日早上先去桃园县消保官那边填申诉单,并在中午的时候,寄出存证信函,于晚
上再度到店里想拿合约,但店员一值声称合约未完成,不能给,连影本也不能给,一值想
给我简式的合约,且说产品已经拆包装盒了,瓶身上面也有我的签名,不能退,他们卖的
是产品,产品共价值7万,所有的技术服务和仪器,是免费的。
4.25日准备再度上门拿合约时,店员说已拿到存证信函,问我是不是想解约,我说之前就
有说要解约,他说产品开封,合约也尚未完成,那我问为什么不能解约? 店员也一值说要
走消保官这条也可以,他们有录影,我也有录音阿,对方不肯放软,所以就只好走上消保
官这条,我一直感觉对方想拖过7天审阅期,假装不知道这件事,让我超过期限。
因为能做的该做了,对方却也一副不怕的样子,所以我才想上来问看看有什么解决方法,
请不要说一开始不要签就好了,我自己也不知为啥会签,我是想做最大的努力,把损害减
到最低,所以才上来问问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