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似乎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违规,
纯粹是因外在环境不良使得路况判断困难而造成失误:
https://bit.ly/3W0ELjs
灯光暗不暗、隔热纸黑不黑从行车记录器判断不准,因为感光元件效果不一致。
但是他很明显违反“行至交岔路口中心处左转”的规定:
https://imgur.com/JMRD05r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网友说明: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5589822
现在巷弄都有“交岔路口中心处”的地面标示供遵循: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48048
※ 引述《dozier (dozier)》之铭言:
: https://boba.ettoday.net/videonews/432026
: 行车记录器曝光
: 赖士葆稍早在脸书发文表示,“道歉声明!士葆于7月9日晚上9点多行经瑞安街转弯时,
: 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在绿灯前行左转时不慎撞伤两位行人,立即陪同伤者到医院检查
: 处理,对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今后会更加小心谨慎,并对伤者负担全部责任”
: 超黑隔热纸永远不会被检讨
: 当然行穿线没有退缩 也是交通设计的责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