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开不开放检举根本是假议题。
台湾最大的问题的是法律规定没有落实,
交通规定当成儿戏一样,
有的人甚至连考上驾照开了几十年的车,
还不懂什么是交通法规。
你说这种环境开放检举有用吗?
要维持交通安全,
最重要的就是把这些违规成性的垃圾用路人从马路中移除。
也就是说执法要落实,违规的后果要够严峻,用路人的守法观念要提升。
执法要落实,可以利用科技设备取缔违规,
比如说路口监视器,
不要违规仔说路口监视器取缔违规不合法,
找议员来说一下,政府就认为路口监视器不能取缔违规。
直接用路口监视器拍摄路边违停车辆,
严格取缔,违停不就没了吗?还要民众检举?
还要超速取缔,真不知道取缔超速还要放个牌子告诉你前面有测速是什么意思?
告诉违规仔要准备抓你了吗?
速限订出来了就是大家要遵守啊。
台湾已经变成一个民粹社会,
对违规仔特别宽容,尤其是超速仔和违停仔。
然后违规的后果也不够严格,违停仔一年被抓三次就该扣牌、拖车移置保管半年了,
光罚钱他们会因此不违停吗?
超速飙仔应该以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
逼车仔也该依杀人未遂论处。
交通规则就是大家都遵守,交通就会比较安全。
每个人都争先恐后,那就危险。
对于造成别人生命、身体危险的人,只罚一点点罚锾,根本微不足道。
应该课以刑责并剥夺其驾驶的权力。
还有守法观念的落实也很重要。
你曾经因为方便违停吗?
如果是表示你曾经是个藐视法规的垃圾。
你曾经在左右无人的时候在限速50的路上以时速70~80行驶吗?
如果有,表示你曾经是个描述法规的垃圾。
你曾经等红灯时左右无车就闯过去吗?
如果是表示你曾经是个藐视法规的垃圾。
交通规则的制定,主要就是要确保用路人的安全,在安全的前提下才是效率。
为了这个目的,总有人会被限制在什么情形下要让,在那条路不能停车……
台湾交通之所以不安全,是因为台湾太多不合格的驾驶充斥在路上,
这些人藐视法规,视规定为无物,而法律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淘汰机制,
让这些垃圾不用被清除,继续在路上危害人民生命、身体安全。
这些光是靠民众检举根本没用,真正该硬起来的是政府。
你看日本没有检举还不是比台湾更遵守交通法规 ?
你看光是说限速100公里的国道定速100以上就有人在哭夭说是龟车了,
你看台湾人的法治观念有多惨啊。
喔对了,超速仔、贴车仔知道日本逼车是有刑责的吗?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