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gorhsieh ( )》之铭言:
: 我赞成行驶号志、斑马线路口停让行人优先通过,我也都会这么做。
: 但是有些行人,明明行人号志秒数已经不足以他穿越了还要硬闯,最赌烂的是边走边滑手机
: ,让右转车只能无奈等他们通过,最尴尬的是转到一半为了等他们横向变绿灯的,卡在中间
: 阻碍了交通。
: 所以遇到那种情况,大家会选择让还是不让。
先说结论。
如果行人绿灯已经开始闪烁,
意义就如同车辆的黄灯一样为清道期间。
所以还没有进入斑马线的行人,
就如同还未通过停止线进入路口的车辆一样,
在法律上此时是禁止进入道路的。
但是别人违法,
不代表你可以选择硬过不让进而造成他人危险。
你唯一可以做的,是警示危险,
即合法的按鸣喇叭,单响为原则,不连续按鸣超过三次,每次时间不超过半秒钟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