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bio (小便当)》之铭言:
: 请问各位前辈
: 10/8号在高速公路上时
: 遇到前车变换车道后急煞
: 我是后车煞不住追撞
: 对方有乙式,我仅有第三人责任险
: 请问这样我方肇责比例需全赔吗
: https://youtu.be/KM0D3lm0QmE
: 望各位前辈先进指导
大家都忽略一个重点,就是广角镜头拍起来的画面,距离看起来会有拉长效果。
也就是说,从录影画面看起来,原PO似乎离前车还有一段距离,看似足够煞车煞到停,
但实际上看地面标线长度推估,原PO距离白车只剩约15公尺左右,
https://i.imgur.com/CHFkI2i.jpg
要知道,15公尺在高速公路来讲是非常非常短的距离,
就算是我,我也没有把握可以在间距仅15公尺,且前车全力踩煞车到完全停止的情况下,
可以全身而退。 (要考虑反应时间 + 换踏时间 + 煞停时间,这些时间都需要距离)
况且白车违规在先(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11条,如下),
且违规变换车道后又紧急煞停,令后车反应不及。我是不觉得原PO需负较大责任。
补充: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11条
汽车在行驶途中,变换车道或超越前车时,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并不得有下列情
形:
一、骤然或任意变换车道。
二、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
三、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
四、驶离主线车道未依序排队,插入正在连贯驶出主线之汽车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