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日本yter
https://bit.ly/3sF33B9
里面说,日本店家知道你开车,还提供给你酒,没有做到告知义务,就三年以下的处罚。
记得上次讨论酒驾,有人告诉我干店家什么事。
同行者,店家知道你开车还点酒喝,不加以劝阻甚至不报警也是连坐处罚,我感觉很合理,
为
什么台湾不做?还是台湾做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台湾酒驾在法律上是容易被原谅的,现在有比较好了吗?
我有印象目前只是提高个人的处罚,而不顾一切的再犯应该是生病酒精上瘾的医疗领域,但
台湾就是处罚处罚处罚处罚处罚,并没有效的导入医疗社福领域。
以上再加入连坐的处罚,
应该才能多层面吓止“将要发生”的多数潜在酒驾。
我这么低能的鲁蛇平民韭菜都知道,
为什么政府满屋的博士硕士不知道?不去做?
是台湾有什么困难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