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车道为何要讨论有无效率 这种交通安全的事情
应该是要讨论如何 合法又正确的变换车道才对
第91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1
六、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或手势。
汽车行驶时,不得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
让道。
第97条&第98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7
汽车在设有慢车道之双向二车道,除应依前项各款规定行驶外,于快慢车
道间变换车道时,应显示方向灯,让直行车先行,并注意安全距离。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8
六、变换车道时,应让直行车先行,并注意安全距离。
第109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9
二、左(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右)边方向灯光;变换车
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并应显示至完成转弯或变换
车道之行为。
简单来讲,要正确跟合法变换车道 前提就是
1.先显示方向灯光 2.注意安全距离 礼让直行车
基本上你要变换车道 除非你很有信心 对方就算加速也不会撞到你
否则你就是要礼让直行车先行而已 另外超车的话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超车的规定在第101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1
汽车超车时,应依下列规定:
三、欲超越同一车道之前车时,须先按鸣喇叭二单响或变换灯光一次,不
得连续密集按鸣喇叭或变换灯光迫使前车允让。
四、前行车驾驶人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时,如车前
路况无障碍,应即减速靠边或表示允让,并注意后行车超越时之行驶
状况。
五、前行车减速靠边或以手势或亮右方向灯表示允让后,后行车始得超越
。超越时应显示左方向灯并于前车左侧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间隔超过,
行至安全距离后,再显示右方向灯驶入原行路线。
不过路上好像同车道超车 很少有人遵守就是了 XD 超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