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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不要小看酒精浓度每公升仅0.163毫克,张姓小货车司机中午到
超商喝啤酒解渴,感觉清凉也清醒,但一上路就驶向对向车道,撞及由蔡姓男子驾驶的轿车
,车上有6名大小乘客,蔡男伤重不治,因张男已是酒驾累犯,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以公共危
险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张姓男子是在前年11月中旬中午12时许,在南投县国姓乡一处便利超商买了啤酒解渴,喝完
即开小货车上路,准备去修车,却在国姓乡郊区的一条道路上,开到对向车道,撞上该车道
小轿车,导致蔡姓驾驶和车上6名小大乘客受到轻重伤,其中蔡姓驾驶伤势最重,除有多处
骨折,并有胰脏撕伤合并胰动脉及腹腔动脉损伤,急救几天后仍伤重不治。发成大祸,被蔡
姓死者的女儿提告。
南投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张姓男子在警方到现场处理车祸时,即主动告知是肇事者,符合
自首的规定,惟张男在大前年就曾酒驾触犯公共险罪,被判刑6个月,后以易科罚金执行完
毕,如今是再犯,因此刑期先加重再减轻,做出有期徒刑4年6个月的判决。
心得/说明:
原来主动告诉警方自己是肇事者就符合自首条件,可以减轻其刑。
所以虽然是累犯,加重之后再减轻其刑,关个4年半意思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