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大大好,小妹于6/6晚间因没有注意到前车车距,不慎推撞到前方静止车辆,只是轻微后保险杆擦撞而已,并无人员伤亡。案发当下已马上报警处理并做好笔录,但由于是晚间且正值三天连假,保险公司没上班,但已有于当下通报我的保险公司。
我保的险除了强制险外还包含任意第三人财损险、伤害险等等(台寿保产险),但因为对方车辆是营业车(R牌),当下对方有跟我求偿营业损失的部分,想请问这部分也是交由我的保险公司去出险的吗?如果对方报价谈不拢,要上民事庭的话,也是交由我的保险公司去处理吗?
昨天有打电话告知对方我会请保险公司处理,但是对方跟我说若保险公司摆烂拖延,他跟公司无法容许会找上我(?)有点吓到 。
抱歉因为小妹第一次遇事故,有点不清楚相关后续如何处理,自己也很担心,麻烦各位大大帮我解答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