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run (忘记背后努力面前)》之铭言:
: 想请教板上网友
: 车祸时,我提出行车纪录证明,警方不愿接受。
: 因理由为,双方皆未受伤,此为民事案件,警方没有受理行车纪录证据的理由。
: 因先前经验 (国道车祸),警方都有主动希望我们提出行车纪录器证据。
: 这次是地方分局,警察却坚持不收行车纪录证据。
: 因为停等红灯,我车停等(车速0);对方驾驶因弯下腰捡东西,车子往后滑撞我前保杆,
: 只看照片,警方一开始认定是我追撞前车 (前车驾驶也强调是我撞他)
: 因出示当下行车纪录器,警方才知道是他倒车撞我。
: 但警方却不愿接受我行车纪录器的档案,说如果他把档案弄丢或损毁,他会有麻烦。
: 请问这样合理吗?
警察不介入民事纠纷 警察不介入民事纠纷 警察不介入民事纠纷
很重要 所以要说3次
你要提告 基本上就是自己蒐集证据
自己去法院提告
警察没必要帮你蒐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至于保险公司??
本来警察的报案单就不是理赔必要文件了阿~~
去看看你的保单
有哪一条说要警察报案单才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