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刚好是法律工作者
有一点小心得跟您分享一下
刑事先告 不是告毁损 (毁损不罚过失犯)
是告肇事逃逸(不过其实这是非告诉乃论 你要做的就是报案)
刑法第185-4条:“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
肇事逃逸罪的目的是为了缩短现场伤者得到救护的时间跟增加存活的机率
所以只要对方肇事后没有处理离开现场就构成
不问他离去的原因为何 也不问谁的肇事责任
所以你有就诊纪录 有验伤证明 有报案 他又确实离开现场逃逸
这个告下去有胜无败
至于为什么要先告刑事 因为民事要缴裁判费
通常看妳要求赔偿多少钱 按比例收(有级距的)
但是刑事附带告民事"不用缴裁判费"
"不用缴裁判费"
"不用缴裁判费"
另外诉讼中很常见的手法就是以刑逼民
刑事庭的法官(若还在侦查中就检察官)会看你民事是否双方和解了
决定要给的刑度或者是否给予缓刑
这个时候对方是否跟你和解就会决定他是否得进去蹲
他就得好好拿出诚意跟你谈
当然这个不是叫你狮子大开口 而是要对方不能推托闪躲飘装死不联络
一般车祸纠纷 你要去打官司求偿 除了手续繁琐时间拉长外
如果是有点年纪的车 还要考虑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
(一般小客车或者小货车 五年后价值就剩一成)
但是因为对方肇逃 这些东西他都没得想 他就是得跟你和解
不过说到精神损害 我觉得原PO就有点over了
精神损害的法源依据是民法第195条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
你的身体健康损害要达到情节重大者才有请求精神损害的空间喔
实务上法院会考量双方学经历、资力、生活状况、家庭背景等因素后才酌定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 你事实上是否真的有身体伤到达到精神损害的程度
法院也不是白痴 我国民法原则上是以填补损害为原则
你有多少损害 拿出单据证明 叫对方赔
(例外在消费者保护时的损害赔偿采无过失责任+惩罚性赔偿 暂且不提)
你如果想要打着精神损害的名义多要个几万块
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可不是用喊价的 要法院评估后酌定
所以建议原PO这个部分机会不高 就不要想了
早点以刑逼民跟对方和解 把该修的修好即可
※ 引述《liljay850323 (MingYu)》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上周出了车祸
: 我骑车在T字路口准备左转时
: 被后方轿车直接撞上
: 机车喷飞出去,而对方直接头也不回加速离去
: 现在肇事者的”爸爸”要来找我谈赔偿事宜(肇事者不会来)
: 据他爸爸说,他儿子当时人不舒服所以没有停下来就直接走了(我猜他酒驾),并且隔天就
: 去
: 目前财损部分:机车修理费约20000、医药费700
: 我爬文后查到:肇逃最低刑期一年以上且不能易科罚金,所以对方应该会急于和解,否则
: 肇
: 问题一:如果上述费用再加上精神赔偿总共应该可以开到10万?
: 问题二:如果对方同意,是否可以私下和解?还是要去哪和解比较有保障?
: 问题三:如果对方不同意,那我下一步就是去告他过失伤害以及肇事逃逸对吗?
: 不好意思,问题有点多,我还是学生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有点不知所措,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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