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说到纳牌logo的事,让我想起以前设计教授说的话。
设计是很花时间、精力跟灵感的。尤其是又要符合案主的奇葩要求,而且还限时,这....
..。
所以设计师接案之后,通常就依客户要求做一个,了不起两个自己觉得满意的样品出来。
可是ㄧ个优秀的作品,没得比较就不容易看出它的好,就像秋香旁边需要站几个美女一样
。
而且如果只有一两个样品的时候,案主常常会靠北:啊这个不是随便画画就好了,我花那
么多钱,你只做这样喔?你那个什么什么改一下啦!那个字不够大不够清楚啦!那个颜色
要鲜艳一点啦!blablabla......。
这......。
所以为了让原本的样品比较起来显得好看,也让案主觉得设计师我有认真工作,案主您花
这些钱真是物超所值。设计师就会依照原本样品的概念随便画个5、6个不等的丑丑炮灰出
来,连同样品ㄧ起交给顾客。
重点来了。
大多数的情况下,案主听完设计理念,看完样品跟炮灰之后,通常会选样品才是,顶多小
修一下OK结案。
但就是有案主看了炮灰之后眼睛为之ㄧ亮,这XX设计得真好,就决定是这个了。
这......。
好吧!毕竟出钱的是大爷,案主高兴就好了。
至于纳牌的logo是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我就不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