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真的解决之道是强制所有车辆加装GPS定位,
只要车辆发动后在行进路线上,有瞬间速率超过政府道路设计一率开罚。
这样能少去计算平均速率的争议及弊病。
还能有效控制闯红灯、逼车、龟速车、占用超车道、未保持安全车距、并排停车、
甚至违停机车或公共汽车停车格、怠速过久造成空污等各种违规也无所遁形。
科技执法就是棒!
※ 引述《wwwson1256 (觉醒青年)》之铭言:
: 国内首见!万里隧道将采“平均速率”科技执法
: 新北市交通大队预定自今年7月1日起,于新北市万里区万里隧道,实施首创区间平均速率
: 科技执法,以降低隧道内汽、机车超速酿成的交通事故,及兼顾警员执法安全;所谓平均
: 速率科技执法,是在进、出口设置侦测设备,记录车辆进出的时间,换算通过该路段时间
: 及通行速率,目前隧道内限速为50公里。
: 交大指出,现行测速照相设备也是运用平均速率的概念,利用雷达波侦测车辆在特定范围
: 内移动距离与时间差来计算车速,只是侦测距离非常短,如同瞬间速率;此种执法设备所
: 能控制速率范围相当有限,且部分驾驶人发现固定杆时会骤然减速,容易引起事故。
: 区间平均速率执法可随距离之增加,扩大速率监控范围,驾驶人为避免超速受罚,于监控
: 路段多将依循速限行驶,可确实达到维护行车安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