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emagic88 (Mikemagic88)》之铭言:
: 法律派的都有个共通点
: 就是 我想怎样就怎样 顶多罚钱
: 你撞到我你是肇事主因
: 怎么不说你不要乱来就不会撞到呢?
: 我觉得可以再去探讨为什么急煞或者为什么停下来
: 有理由当然后面赔钱
: 没理由我觉得自己吞甚至要赔后面的车
这逻辑让人看得有点恼人,直接回成一篇好了。
假设一个后车追撞前车的车祸事故发生了,第一件事当然是看证据说话,到底是前车的故
意或者过失,还是后车的故意过失;不会直接说后车就是肇事主因,因为你直指某人有错
,而无论证据的,就违反了刑法上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也就是回文中大家说的无罪推定。
那么我尝试的去理解你写的:
你认为熟悉或著懂法律的人,觉得可以随便开车,反正最多只是罚钱(这是第一个谬误,
因为随便开车还是有故意过失之分,可能因此有前科),
然后“怎么不说你不要乱来就不会撞到?”(只要人犯错,本来都会有故意过失之分,这
是第二个谬误);第二段你要说的是,一个追撞事故发生,应该要看证据说话?而法律规
定不正在这么做吗XD
所以孩子,你可能要尝试多读一点不同的书,只要看刑总就好了,不然后面还有刑分跟刑
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