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kae (三脚架)》之铭言:
: 今天我从中山高五股交流道下来,接65快速道路往南。过了新庄出口引道,因为要从板桥
: 引道下去,出口引道在最左侧,所以就切到最左侧的内侧车道。
: 不久后方一辆车慢慢接近,接着闪灯…,我了解他的意图,是要我右切让他超车。
: 看看码标,我已经是最高速限80公里/小时,而且快速道路出口引道在最左侧的内车道,
: 我就快要到出口,所以没有理会继续直行,因为怕如果右切会错过出口。
: 后车又闪了两下,就右切超车了。
: 我知道高速公路最左内侧车道是超车道,而且我喜欢开中间车道,有状况可以左或右闪车
: 。
: 只是,在快速道路也有左侧是超车道的规定吗?
: 我这样有算是挡到别人超车了吗?
: 如果有,下次我会注意改进,谢谢!
法规全名是:“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定义:第2条第1项第2款:快速公路:指除高速公路外,其出入口完全或部分控制,
中央分隔双向行驶,并得与主、次要道路立体相交或平面
相交,专供汽车行驶之公路。
内车道定义:第2条第1项第5款:
内侧车道︰指主线车道中之最左侧车道。
(所以不论出口在那一侧,内车道的定义都是一样的)
超车相关规定:第8条第1项第3款: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
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
所以高速公路与快速道路的内车道
原则上都是供超车使用的
以上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