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chilee (alex)》之铭言:
: 先进国家判决很简单
: bmw吃超速罚单 就这样
: 剩下的丰田全部要赔 因为路权是bmw的
: 不要跟我说速度太快妳看不到 这些都屁话 他不是光速 也不是音速
: 如果那么没把握就不要抢快 等绿灯再过 或真的看清楚再过 很难吗
: 如果真的觉得那么难 那就只好去天堂多多学习如何"左转" 呵呵
: 别人超速是别人的事情 "不代表他超速妳就有权挡它的路"
: 只是可悲的是 事情发生在民智未开的鬼岛 所以bmw可能要保重...
: 看到一堆愚蠢乡民觉得BMW要赔的就好笑
: 鬼岛不亏是鬼岛
: 伟哉鬼岛~!!!!!
其实法律也不过就是人订出来的规则
认同有共识这样的规则可以让这个社会朝向
更为有益于大众的方向运作
所以,认为严重超速还能有绝对路权的人
一定认同严重超速且在路口不需减速
是个安全的行为,对行车的安全与秩序有帮助
那请你们想想你会在路上这样开车吗
如果你心里的答案是不会的话
那不就代表你不认同严重超速加上路口不减速是安全的
那你还在挺什么绝对路权
路权是给遵守法律的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