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乡民的试算撞车时BMW的车速至少在100以上
合理推测BMW原本车速根本就在150以上
BMW驾驶很有可能已经构成公共危险罪
不过刑法185条并没有明确规定超速几公里构成公共危险罪(法官自由心证)
以最常被检方用公共危险罪移送的酒驾为例 请问有谁在讨论酒驾者路权的?
哪怕你撞死闯红灯的 只要你酒驾还是你要赔 因为酒驾者根本就不应该上路
看到一堆人在说直行车拥有绝对路权
我简单问 所以就算我在速限60的道路开200也是有绝对路权?
小鲁我不是法律专家
但早觉得那些在一般道路超速100km以上和酒驾的一样根本就该以杀人罪起诉...
今天看到八卦板一堆法律专家乡民都说牛头牌要付七八成责任真的觉得匪夷所思...
看了大家讨论 因为转弯车未礼让直行车 故直行车有绝对路权
不过这个案例或许不是T驾驶未礼让 而是根本无法礼让
时速150 跑100m仅需2.4秒 T驾驶很可能转到一半才刚看到BMW 2~3秒后就撞上来了
很可能T牌原本看没车转弯->转到一半看到BMW冲出来->反应时间约2~3秒->撞上
这应该已经超出人类反应时间了最好闪的掉啦
如果今天换成是我很可能也会就降转过去了 因为我也没想过会有人在市区开这么快..
如果说连距离1~200m外的直行车都要让他先过的话我以后可能都不敢转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