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BMW试乘车撞丰田 1死5伤

楼主: yha (春天来了)   2016-03-06 22:54:12
※ 引述《archilee (alex)》之铭言:
: 先进国家判决很简单
: bmw吃超速罚单 就这样
: 剩下的丰田全部要赔 因为路权是bmw的
: 不要跟我说速度太快妳看不到 这些都屁话 他不是光速 也不是音速
: 如果那么没把握就不要抢快 等绿灯再过 或真的看清楚再过 很难吗
: 如果真的觉得那么难 那就只好去天堂多多学习如何"左转" 呵呵
: 别人超速是别人的事情 "不代表他超速妳就有权挡它的路"
: 只是可悲的是 事情发生在民智未开的鬼岛 所以bmw可能要保重...
: 看到一堆愚蠢乡民觉得BMW要赔的就好笑
: 鬼岛不亏是鬼岛
: 伟哉鬼岛~!!!!!
这类文章之前mobile01就战过了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路权
每个个案,都是个案讨论
有台重机超速(忘了确切数字)超过70公里以上,骑士死亡
结果左转车无责,因为那个路口有点坡度与弯度,看不远 速度超越常理的重机
已非常人能注意。
再举个例好了 有个老人懒得走到十字路口 直接闯越马路
某A 见机不可失 早想撞死个人看看 加速撞死他 会不会有"绝对"路权
这个案子 最后就是BMW 有超速 以及 未注意车前状况的过失
Toyota 的过失是未礼让直行车
几比几的问题
直行车有优先路权的前题是没有违规 并且充分注意车前状况。
违反这个前题,就不可能无责。
作者: RDSON (Rds(on))   2016-03-06 22:56:00
按比例判 这不是废话吗?
作者: fr346342 (迷途知返)   2016-03-06 23:00:00
严重超速,最好还能"礼让"直行车视线内根本看不到150的车有多快 更何况去抓距离绿灯左转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6-03-06 23:05:00
讲那么多 妳觉得几比几合理?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6-03-06 23:06:00
这应该只能用个案处理, 那路有点弯度, 又有树木遮蔽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6-03-06 23:07:00
没有喔 行人走在斑马线上就是绝对路权 无敌星星~~~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顺风! 飞翔!)   2016-03-06 23:18:00
有绝对路权的只有火车
作者: SakuraHana (樱花)   2016-03-06 23:35:00
看到两个哥俩好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3-07 00:20:00
他举的例子是行人直接穿越马路,非走在斑马线上这种案例法官会看驾驶能不能注意来判,故意瞄准去撞有罪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纬)   2016-03-07 00:44:00
ar你还是必嘴吧 被嘘爆了还不知羞耻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6-03-07 01:23:00
注意看影片 最好车头九十度在那等转弯 想硬吃绿灯行人在斑马线就是绝对路权
作者: weisenter (我想当带给别人幸福的人)   2016-03-07 10:58:00
某A 见机不可失 早想撞死个人看看 加速撞死他看到这句我有点想笑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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