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07-18 07:39:10回应标题
我一直以为“不成文”的惯例(交通规则没写这一条,但是一般驾驶大家共同的默契)
在某些特殊情景下
逼不得已 若要强调自己要直行应该要打大灯+远灯
(前面让路的意思)
照新闻描述 女驾驶似乎应该要打远灯强调自己要直行
其他像是国产车礼让进口车 等等
诸如此类不成文惯例还有不少 大家可以补充 以免新手驾驶不知
作者: Qaaaa (小Qa) 2015-07-18 07:53:00
台湾的不成文惯例是直接拿球棒下车碰到警察就说我要打棒球
作者:
fulon1 2015-07-18 07:58:00来乱的?
作者: Lizan (我还拥有些什么?) 2015-07-18 08:05:00
闪大灯会被误以为挑衅吧…
作者:
mein (天冷了)
2015-07-18 08:21:00闪大灯…不是更容易造成误会?
在台湾闪大灯),前车驾驶过来第一句就是 干某哩西勒闪三小
作者:
nutrino (伪中子)
2015-07-18 08:53:00不能闪灯 那改按喇叭可以吗
完全没听过这种说法,哪来的不成文?出租车界?进口车界?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5-07-18 10:34:00打远灯?干 那是逼车吧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5-07-18 10:36:00
我台中人,不过台中真的有你们说的这么严重吗?闪灯、喇叭都会用,但是没有被怎么样过。
作者: Lunatix (工作狂) 2015-07-18 10:41:00
那来的不成文规定?你自己幻想的吗?
作者:
s8757042 (海边的卡夫卡)
2015-07-18 11:08:00各种传奇都出现了
作者:
sai1268 (....)
2015-07-18 12:04:00平行时空喔?
作者:
curtis16 (我是主人的好萌萌QwQ)
2015-07-18 13:01:00哪招?下次你要不要先试试看再来教?
作者:
KGSox (天天开心)
2015-07-18 21:56:00看到这ID先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