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vanta (vant)》之铭言:
: ※ 引述《aaaaagerman (xxxxxxxxxxxxxx)》之铭言:
: : 我的见解是 根本不需要跟内线这些龟车一般见识
: : 一堆内线龟车
: : 三宝居多 再加上一堆好爸爸 开着牛头牌 1UX9EN 自以为是中产阶级国家栋梁
: : 死也要龟在内线 然后就120 110 100 在那边开
: : 动不动还给你点一下煞车 明明前面很远才有车 逼他闪他也死不让 你奈牠何??
: : 最好的方法就是 买台好车(至少200P以上) 开外线 其实外线超车空间才大
: : 油门给他用力踩下去就对了 沿路钻就对了 高速公路路肩有些有开放 记得要利用
: : (小弟不才 周六傍晚出发 台北东区开到台中逢甲 约一个半小时)
: : 然后记得装台测速器在车上 提醒你哪边有超速照相 真的被条子拍到就认了
: : 真的 不要跟那些龟车一般见识 牠们就是这副德性 你奈他何啦?
: : 对了 钻来钻去的时候记得打方向灯 很多好爸爸超爱检举
: 本版很多人为了让超速合理化,都会抛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论点 :
: 1. 刻意把"内线龟车"和"最高速行驶于内车道"混为一谈 :
: 法规上最高速限 100 / 110 ,
: 但这些人连 110 / 120 这种游走取缔边缘的,都会定义为龟车。
: 2. 说别人都是快乐表,实际上自己根本不看表
: 多的是开 120 , 130 以上的在这边讲别人快乐表。
: 3. 超速不能由你认定啦、内线道很可怕很危险对面车道会有车飞过来撞你啦、
: 快车撞的都是慢车啦.... 各种天马行空理由不逐一表列
: 但不管如何,法规就是法规,
: 高公局早就有判例,
: 1. 以最高速限(100km 或 110km)行驶于内车道,就是不会被罚
: 2. 超速超过取缔判定区间(110km 或 120km),就是会被罚
: 在这边po文唬烂再多都没用 :
: “龟车(100km)”就是没有违法,就是不会被罚。
: “超速”就是违法,就是会被罚。
: 至于你家多有钱可以买跑车、缴罚款没在怕的,那根本不在我关心的范围内。
我习惯以GPS最高速限行驶于内车道,理由在于:
个人经验,外线道车速大约都会比最高速限低十公里左右,
亦即,若我以最高速限来开,又必须要开外线道的话,
那我就是一路内线超车,回外线,内线超车,回外线……
相反的,如果我是以最高速限行驶内线道,
既符合法规又不需要一直变换车道,不会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我干嘛要为了超速者的爽度来回变换车道增加风险呢?
不过如果遇到会逼车的,以自身安全为前提我还是会让一下,
而且要记得先打方向灯,让爷们知道小的要闪边了,
以免被误会是故意挡路XD
就像路上遇到咕噜噜的狗,正常人都会闪远点吧。
附带一提,真的很急开很快的人,通常自己换个车道晃一下就看不到车尾灯了。
往往遇到会逼车、闪灯的都只比最高速限多个一二十而已,
既没多快,也不是真的很急(急就直接换车道了),
只是想嚷嚷“超车优先”,叫其他用路人闪边而已。
遇到这种人,不闪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