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批《别教出混蛋》:科学鸡汤一碗四百八

楼主: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4-08-01 19:57:36
批《别教出混蛋》:科学鸡汤一碗四百八
致谢 虚词.无形 刊登本文:https://p-articles.com/critics/4726.html
无论是任何工作,都要有相关的知识背景与技能,应征时要投履历证明自己的能力,而自
行创业若没有相关的准备,往往也有志者事竟不成。我们往往称呼父母教养孩子为“父职
”、“母职”,然而这份工作完全不需要有任何背景与技能,唯一需要的只有生殖功能发
育完全的人类进行生殖行为,那么就能获得这份工作。但有多少人能做好这份“工作”?
又有谁能评判谁做得好?好或坏是根据什么判定的?或许这些问题的答案莫衷一是,甚至
昨是今非。
《别》这本书可以归类在“工具书”的类别,主旨是以科学之名讲述如何教养小孩。内容
不能称之为陈腔滥调,因为对于一些人再清楚不过的观念,可能对于其他人却是闻所未闻
,因此书中有些概念的提出与强调,仍是有其价值。例如:
“没有哪一种办法绝对正确;重点是持续对话,才有机会创造改变。”(页212)
“简而言之,请与孩子聊聊你们彼此、他人、所有人的感受,将他们的行为和选择连结到
他人的感受;孩子在气头上的时候,即使你一心只想翻白眼,也要认可他们的感受;等孩
子稍微冷静,可以讨论你们认为适当的情绪表达方式,并帮助孩子找出未来面对困境时可
以运用的对策。”(页47)
“时时提醒自己思考,孩子的行为是真的调皮叛逆,或者只是因为他还不具备你以为他已
拥有的技能。”(页239)
“我就众多主题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议,你的脑子或许现在还有些混乱,但如果要我将所
有建议浓缩成一句话,那就是:发挥同理心,建立情感连结。”(页335)
“一九九六年,有一项研究...比较接受处罚等威权管教的孩子,在父母‘诱导’之下理
解他人所受影响的孩子,表现得更大方慷慨、更有同理心。”(页44)
“结果发现,比起警告他们不诚实有和坏处,教导诚实的好处反而比较能让孩子有所收获
。”(页124)
“...成就斐然与一事无成的关键就在于动机与努力,而非聪明才智。”(页63)
“要教导孩子隐私权(还有积极同意〔consent〕与身体界线)的重要性还有一个好办法
,就是即使孩子还小,也要先征求他们的同意,才能把他们的照片发布到社群媒体上。这
样能让他们知道,使用社群媒体时,应该要尊重他人和对方的隐私权,而且每个人应该都
有权掌控个人肖像的分享状况。”(页293)
这其中包括沟通的重要、同理孩子、奖励取代惩罚、成就在努力(后天)而非才能(先天
)、隐私权与自主权(同意)。较无异议的或许是沟通、同理孩子、隐私权与自主权。沟
通是民主得以存在的要素之一;对于孩子的同理则是重视其感受并尊重其作为主体;隐私
与自主则是可见于诸多自媒体经营者以小孩作为行销工具由此而生的剥削问题,以及对此
项目的怠慢或将可能造成日后孩子成长时青春时期犯错的可能。
然而,成就与否与才能是否无关?奖励才是正道而惩罚是邪道?
“多项研究一致指出,和善慷慨的人(包括孩童)幸福感比较强烈。二零一九年,研究人
员针对三十年份的资料进行分析,在控制了家庭经济地位和孩童智商带来的影响后,发现
在幼儿园时期较为善良慷慨的男孩,成年后收入较高,且差异显著。”(页27)
“为世界带来改变的大人物,通常在面临挑战时都会展现不屈不挠的任性,对于自己的目
标则是怀有满腔热血,且心无旁骛。”(页65)
“...我当然是人性本善派的。我认为,孩子只要获得丰沛的爱、同理与引导(包括设下
界线),通常长大之后也能具有爱心、同理心和出众的才能。我们不必随时为孩子倾尽所
有,可是要提供充足的支持。科学研究也支持这样的结论。各领域的研究都显示,孩子只
要获得所需的帮助,本质上都是善良正向的(一般而言,所有人皆是如此)。”(页
336-337)
我们可以质疑,是否作者相信“人性本善”,进而才提出诸种论述?尤其,采纳对此结论
有利的研究、证据?换句话说,射箭才画靶,那能不中的?
作者提出善良的男孩成年后收入较高,然而我们可以看到诸多的富豪(例如川普、马斯克
)是否能被“善良”所涵摄?而若人性本善与奖励可取代处罚,此不正等同于认定法律是
无效的?法律中人的图像是性恶的(主要是刑法),否则根本无需制定法律,尤其我们更
难以对于一个孩童断定其性恶或善。所谓的善恶是伦理学上的概念,而善行与恶行是主体
在自由意志下所为行为经一定标准(例如伦理、法律)判定的正负价结论,惟儿童(未成
年人)仍不具有“主体”的资格(较合适者应为“准主体”的身分)、不具有完整的自由
意志,也因此其所为方无所谓善恶可言(例如法律上的无行为能力、无责任能力)。
甚至,我们可以在孩子身上见到我们会称之为“残忍”的行为,例如拿放大镜烧蚂蚁、拔
掉昆虫的翅膀,甚至攻击动物。但这无法称之为“恶行”,因其仍不知其为恶,反过来说
,扶老奶奶过马路也无法称之为“善行”,因其仍不知其为善。就连《苍蝇王》著作都无
法武断地将孩子划归全是“乖孩子”。且,作者肯定了努力,似乎否定了具有本质性的才
能概念,然而却又相信着“人性”具有本质上的善与恶,那么又是什么可以做出如此歧异
的判断?更别说举许多动漫为例,前期貌似着重于努力,然而最终主角之所以是主角的理
由,还是血统(如同才能一般,先天的)。说到动漫,松本大洋的《乒乓》正是说明了人
有才能之别,有时候一昧的努力终究只是徒劳,“认识自己”才是重要的,而不是在一种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幻想里头过了一生。
回到教养这个主轴,教育这件事貌似有着良善的外观,然而本质上却是权力(power)的
施展。“教育的目的,是在把个人陶养成为社会的分子。” (Emile Durkheim,《社会
学方法论》,页8)。而这所谓的社会化,也正是傅柯(Michel Foucault)在分析监狱时
所说的“规训(dicipline)”过程(例如监狱、学校、工厂、军队,都是规训的场域)
。固然在书中提到诸多教养策略的段落,例如:
“…人们如果是出自个人选择,做事会更有动力,并且觉得握有较多自主权;一旦感受到
被强迫,就会很快失去兴趣...”(页50)
“规矩就是“艰难任务原则”(Hard Thing Rule):她的孩子必须找出有趣又需要刻意练
习的事情来做,而且不能在一季或学年结束前半途而废。同等重要的是,这件事必须是她
们亲自挑选,不能是家长强迫。...达克沃斯在《恒毅力》一书中写道:‘终极目标是培
养一种使命感,这是有趣又困难的事。’...达克沃斯还写道:‘如果我有一根魔杖,我
要让全世界所有的孩子都从事至少一种自己选择的课外活动,而就读高中的孩子,还必须
坚持一项活动至少一年。’”(页68-69)
“显然,我们鼓励孩子的方式真的很重要,而且我们的做法越不让人觉得刻意操控,孩子
就越能发挥创意、保有动力。只要我们不那么积极地想控制孩子的行为,他们或许会比较
晚才达到我们的要求,但却更有机会培养出内在动机。...”(页85)
不仅要影响孩子的决定,还要让孩子认为那是自己的决定,因为这样孩子才会觉得有较多
自主权,才会继续做下去,这无非是 Bachrach and Barartz 提出的“权力”概念,亦即
并非屈从他人之意志,却是使议程中自始就不存在特定的选项。试想,若今天这著作并非
标榜著“育儿”、“教养”,也就是这些方式的对象并非设定为幼儿,是否可用俗语中“
帝王术”来代称呢?惟,当孩子是更需要保护的个体,却是以此更加隐蔽的权力施加于其
,则这究竟是教育(education),亦或是,支配(domination)?在“为了你好”之名
下,可以正当化多少所谓的教养呢?(参阅拙著,《公民社会》,<善意谋杀>,页124以
下)
《别》中也有些部分不知所云,例如:
“并不是说恒毅力强的人就绝对不会半途而废,或一定会甘于花费好几年的时间投入你要
求的事物。通常他们会选择对于自己发自内心感兴趣的事物努力付出,而在摸索兴趣的过
程中,可能会放弃其他事物。...如果你的孩子要求不再跳芭蕾,也不表示他就是缺乏恒
毅力。...恒毅力会在孩子终于找到兴趣时才展现出来...”(页66-67)
“霸凌者看到其他孩子向他的目标示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反弹,也没有达到预
期中排挤对方的效果,有时就会罢休了。”(页99)
“若要指引孩子在面临霸凌时该如何应对,我认为核心观念是别叫你的孩子反击。...选
择反击的受害者通常会失败,毕竟霸凌者挑选目标的标准,通常就是因为对方个头较小或
是肢体能力较弱,而且研究显示,不少人试图反击后,之后反而被霸凌得更惨。...如果
你的孩子遭遇网络霸凌,请把证据截图留存(也要确保孩子知道怎么取证)。然后,建议
孩子在所使用的社群媒体平台上封锁并检举霸凌者。”(页105-106)
“如果你家的宝贝跟我儿子一样,会为了拖延上床时间而谎称想上厕所,就告诉他睡前只
能上一次厕所,他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但如果滥用了这唯一的机会,最后就只能
难受地憋著,甚至因憋不住而弄脏自己和床铺,那也得承担这个后果。”(页126)
“如果孩子在你劝阻之后依然持续观看色情内容,那么你该做的或许是放手不管。”(页
329)
就作者所提出的恒毅力(然本文对此类概念不甚苟同,仅因不过为修辞而不具更多知识上
的意义)是以孩子找到兴趣会展现出来,然而放弃也不代表没恒毅力,有恒毅力的人也不
代表不会放弃。那么究竟该如何判别这是不是孩子的兴趣?有没有所谓的恒毅力?再者,
霸凌若是在看到被霸凌者有人向其示好,“有时”就会罢休了,那么“有时以外”呢?如
果示好的人也一同被霸凌呢?甚至,对于霸凌作者建议不要反抗,理由是被霸凌者通常弱
小,但这似乎并没有科学实证,甚至有时更会让人惊讶的是被霸凌的反而是块头大于恶霸
的孩子。更不用说,面对网络霸凌作者的建议是封锁跟检举,面对孩子接触色情内容最终
解是放手。这些内容与其说是教养策略(具有实用性),更不如说只是彰显一个第一世界
中产阶级对于教养的幻想而已。(内容的价值与作者对于自身身分与教养实践的坦白无关

或是有些部分前后矛盾,例如:
作者提到儿子不愿分享,女儿乐意分享,“这两个孩子出身同个家庭、拥有一对相同的父
母,甚至有一半的基因相同,怎么会这样?老实说,有时我也搞不懂。”(页36)、“我
的女儿主动把万圣节糖果分给我的时候,脸上总是洋溢着兴奋,这点经常使我惊讶不已,
却也有其道理,因为慷慨付出确实是一件快乐的事。”(页38)
“有一次,他甚至已经弯下腰,想去捡掉在地上的垃圾,却突然停住并抬起头问:‘我捡
起来的话,可以得到点数吗?’”(页82)、“我认为奖励之所以奏效,其中有个道理就
连反对派都不太明白:奖励有助于好习惯的养成,而养成好习惯之后,有些事情就会变成
下意识的行为,此时动机便不那么重要了。我儿子就是这样:我们一开始会利用点数来说
服他洗自己的碗盘,但过了一阵子洗碗盘就成了习惯,不用别人提醒他也会自动去做。时
至今日,即便不会获得点数,他依然维持这样的习惯。”(页83)
“…学校处理霸凌的其中一种不当作法就是‘调停’:让霸凌者和受害者坐在一起,试图
化解冲突。”(页107)、“(4)不要无视子女间的纠纷,也不要介入裁决,居中调停即可
:协助孩子倾听对方的意见、理解对方的观点,然后构思解决办法。”(页269)
“所谓的霸凌,必须是蓄意且一再地骚扰或虐待,根据魏斯曼的解释,是涉及“摧毁某人
的自尊与固有价值”,根据他人感受到的固有特征不断发起攻击(可能是过于安静这种简
单的事情,也可能是源自对方族裔、信仰、性别认同或性倾向的特征。)...”(页91)
、“如果你的孩子一再嘲弄别人,即使并未怀有恶意,但只要让对方觉得无助或受伤,那
就算是霸凌。”(页98)
作者既称付出是快乐的事,而女儿会分享所以她快乐,那么为何儿子却不愿分享?当然,
作者说了:“老实说,有时我也搞不懂。”那么于后所断言的“付出确实是一件快乐的事
”又是所为何来?其次,作者在谈论经由奖励养成(或说规训)孩子的好习惯,对于儿子
捡垃圾仍追求奖励然而洗碗却不再追求并未提出解释,仅草以养成习惯后变成下意识动机
就不再重要(那么这是否已被规训至如同机械般的操演);调停在一方面(学校)是被批
评的,在另一方面(家庭)却是被鼓励的;霸凌的定义先是以蓄意为必要,而后却以纵无
恶意亦仍属之。这些矛盾多会出现在当特定段落作者需要论证特定的结论之时,也就是说
,如同前先提及作者对于“人性本善”的默认立场,在其他地方作者也对于所谓权威式(
authoritatvie)教养有所鼓励(页96-97),甚至在提到“在二零一四年一项大型研究中
,...发现两种方式均会各别影响到子女参与捐赠和志工服务的情形,表示口头指导和亲
自示范都有效。”(页56)时,却只介绍以身作则(也就是默认此为推荐的项目)一般。
剩下的部分,作者有提到例如:
“孩子不见得会留意到你做的每一件好事,所以有时刻意明示也不错。...研究显示,孩
子偏好帮助曾帮助过他们的人,但前提是他们得先理解到自己曾经受到帮助,而孩子不见
得会意识到那些看似无形(却无穷无尽)的事,是我们为了他们才做的。”(页57)
“如果女儿在你说不该再吃糖果之后又偷吃,请说明违反规定会破坏家人之间的信任,你
以后会很难再相信她。”(页235)
如果用白话来说,这不正是情绪勒索?
作者有使用相当的篇幅讨论在教养层面上的性别与种族等议题,然因此另涉身分政治领域
,或会延伸过广,于此仅略述本文对《别》书中关于此等议题之想法。作者提到:外观有
诸多特征(发色、瞳色、肤色、身高、体重)得分辨不同个体,然而人却总以他或她来辨
别(页135);性别问题的根源为诸多场域(男女厕、男女校等)以性别为区分将性别作
为重要社会类属(social category)予以强调(页135-136);不讨论肤色的养育方式可
能使得孩子种族偏见大于谈论之(页199);过于强调社会类属会凸显重要性导致刻板印
象,不谈会传递该议题重要且禁忌,“性别和种族正好就坐落在这个光谱的两端:我们过
度提及性别差异,却又太少谈论种族议题。”(页212)
固然“沟通”的价值值得赞同(所以本文对摩根费里曼式无视种族歧视的作法不认同),
但其他部分则有难以忽视的“偏见”。诸如外观有诸多特征得以分辨,但人既千万谱,加
以人总倾向于二元化的思维,最简易的分类方式正是明显的生理性别(sex),否则依照
作者所列举之各种其他特征进行分类,人类是否仍有余裕发展至如今文明?(甚至正是如
今文明有如此余裕方有机会使作者得发此议)而以“性别”作为区分个体也并没有“错”
,若以“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作为平等原则的阐释,那么重要的并不是有无区别对
待,而是有无“正当的区别对待”。例如男女因生理特征不同分有厕所,于生理上的考量
以及风险管控,都是正当的;惟若同工却因性别不同酬,这才是不正当的。若性别与种族
皆是外观上可见的特征,何以任何一者应被漠视?(于作者之立场,其认为美国社会漠视
种族差异,作者则多有漠视性别差异的论述)
教育,一直是问题的问题,也是问题的解答。固然《别》以科学为名,但充斥着默认立场
(偏见)、矛盾以及语意不明,至少在最基本的一致性(coherecy)上,就有失格之虞。
更且,纵使善意理解作者所述有研究为基且为平易故,然行文却未有引注,于诸多地方更
仅泛以“有研究指出...”,但究竟是什么研究也未指明(即便最后附上参考资料也无碍
于此批评),尤其,默认立场将也将使得方法上有是否科学之议。但这或许都不太重要,
因为有时候重要的不是科学与否,而是宣称科学与否,“吸引力法则还是癌症心灵治疗,
都建立在一个宇宙是人的心灵所创造的不可靠的不科学假设之上,但是对于这些人来说“
有研究指出”就已经很充分了,至于是什么研究、有没有对反的研究,一点都不重要,重
要的是这个结论是自己需要的,甚至‘有研究指出’这句话、出现在纸张上的这句话,就
成为了能附庸的另一个权威。”(拙著,《失控的正向思考》──不乐观,就该死,连结
:https://paratext.hk/?p=3948#google_vignette)
因此,有这么一个作者这么一本书写着有这么一个研究这么说所以该这么做,那最容易了
,使人自愿遵循于特定文本相较于文本内容的各种方法是否有效,不正是作者的教养策略
实践本身吗?但是,这样的情形不正是我们需要“教育”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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