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的委托人是个杀人狂?──《圈套》

楼主: Addidas (天堂 地狱 一线间)   2024-02-29 1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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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0%的机率,我的委托人是个杀人狂──《圈套》
前市长惨遭谋杀,被切割成非人样的遗体令资深警探与鉴识小组不忍卒睹。现场留有
一对成年姊妹花,面露惊惧之余还互指对方为屠杀父亲的凶手,几乎同一时间的报案电话
使得案情扑朔迷离、真假难分,目前两人都被警方羁押中。
“合并审理”成了法检沆瀣一气的共识,因为提供的证词证据高度雷同,各自又可成
为检方的证人指认对方,如此一来审酌裁判后要嘛凶手是其中一人、或是共谋犯案,对于
庄家地位的法检将立于不败之地。代表姐妹花之一苏菲亚的律师艾迪.弗林及代表另一位
雅莉珊卓的律师凯特各出奇招,赶在庭审以前想尽办法取得先机、布局放线。
深入了解姊妹花的过去发现早有不堪入目的黑历史,严厉的生母是西洋棋专家,自姊
妹尚且年幼之时便会以“啃咬”当作一种惩罚教育她们,这是否在其“意外”坠下楼梯的
遗体上发现齿痕有关?以及千刀万剐的生父遗体上亦留有齿痕成为凶手的签名?遗体伤口
深处留有苏菲亚的头发是极其不利的证据。对比光鲜亮丽又频繁进出上流社会的雅莉珊卓
,有罄竹难书前科的苏菲雅明显处于劣势,虽然说案件是无罪推定为前题下审理,但一旦
成为重大瞩目案件,流言蜚语以及月晕效应,很难不把社会观感不佳的人跟犯罪动机联想
在一块儿。
《圈套》跟美国著名《丽兹波顿的谋杀审判》证据不足获判无罪有别,也跟台湾知名
的幽灵驾驶[1]安全下庄不同,此现代案件已经初步排除有第三人外力介入的可能性,仅
有可能共犯或其一遂行,所以无法取得分别审理对抗检察官的话,那法庭上的敌人还有对
造要应付。“割喉辩护”有趣的点就是检察官只要丢出证据或臆测,看两造狗咬狗满嘴毛
就可以在陪审团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而无论最后的结果是哪一方败诉、或皆输,国家机
器都可收割入袋给人民交代,这与艾迪心目中的正义希望无辜的当事人全身而退大相迳庭
。初生之犊的凯特还没有被金钱利益蒙蔽双眼,也奋力为当事人努力抗辩,在确保己方被
告获得优势的情况下,最低限度的不迎合检察官的意指认彼此,避免推对方入坑的同时,
自己也成为嗜血又歧视的法检盘中飧。
法庭
战线常常扩及外部势力的运筹帷幄与城府心机,屡不得人缘又故意找碴的艾迪早已是
知名的头痛人物,这次找来退休黑人法官哈利当顾问,更是处处被刁难或拒绝受理。套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书中情节可依第十八条第二款声请法官回避,实务上则因为法庭已有录
影设备监控,为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及考核受有影响,已鲜少律师在场还胆敢有如此明目张
胆的行径发生。陈沂与鸡排妹双姝的法庭内外隔空叫嚣与揶揄辩护人,早已僭权越责又失
格。
陪审员
其组成来自民间的三教九流,普遍学经历及社经地位不佳,所以如何说唱俱佳,考验
的不只实战经验,更需要鞭辟入里的口条与情感丰沛的演绎。检察官无所不用其极地展示
犯案现场的恐怖,与行凶手法残忍,就像在斗牛场丢血淋淋的肉块,在已有定见下,只要
察觉到一丝丝的谎言或举止神情有异,很容易就会被放大检视。
证据效力
首先是作为凶刀的餐具,姊妹都有下厨的习惯,是唾手可得的料理工具,并不能因此
与涉案强作连结。未留有毛囊的发根,只能从型态着手,这也是警方提供的姊妹样本比对
,并不像指认犯嫌从数据库中检索,信度与效度易有谬误(笔者按:此案并不是同卵双胞
胎那种DNA相同、仅指纹不同的情况故排除此猜想。)齿痕更是老派专家的经验公式缺乏
现代科学的3D立体数据客观呈现,在法庭上双方互有往来,都殚心竭虑的为自己的当事人
开脱。赌上的可是无辜者的清白与人生,以及被害者的尊严与公道、加害者的讪笑与嘲讽
,虽然趾高气扬的专家证人被鞭得体无完肤,其名誉与头衔相比之下根本不足为道。
测谎[2]
在我国被法院认为可作为证据的一种,但证明程度法院自由认定,且仅能成为补强证
据非唯一证据。意即,不过的话难以服众,不做的话其心可议,就算过了法院也可不采信
,说难听点就是方便给你安罪名以减轻自由心证所占比例而已。本案由于有一方不做自然
会被当作心里有鬼的凶手,只能赶鸭子上架见招拆招,还好双方律师在场得以遏止检察官
突袭性不当审讯,不然稍有不慎落入陷阱就沉冤莫白了,付费的律师比入定的公设辩护人
还是值得花钱聘雇的。
三方都有压箱宝的杀手锏,生父留下的日志、生前遭下药的鉴定报告、遗嘱的真实
内容等…而策划谋略一切的女人,居高临下的望着一个接一个倒下的尸体,从生母、生父
、父亲的律师、父亲的亲信、药妆店店员们,魔爪伸向亲姊妹与艾迪周遭。这种纽约律政
圈的游戏早已让艾迪妻离子散,这次会更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吗?自诩正义的一方,到头
来机率还是fifty-fifty。
一事不再理
官司胜负不见得输赢已定,狡黠的艾迪永远都留有底牌,曾混街头及业余拳击手的他
在此作没有发挥拿手的全武行,仅法庭上唇枪舌剑而已,生父的谋杀案件就算尘埃落定,
其他无辜牺牲者的审判才刚开始,觊觎大笔遗产是真凶的动机与杀意吗?相信在其律师生
涯中看到更多的市侩与嚣张,如何把对手的证人与武器化为己用,还有把法条律例及职业
伦理玩出新花样。新作《魔鬼的代言人》、《无辜的共犯》已入书库。
[1] 幽灵驾驶事件:民国94年一起无法确定谁是驾驶的车祸撞人至瘫罗生门,法院判决车
上两人皆无罪开释,刑、民事全免责,是无罪推定的极致应用。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0年度交上易字第119号刑事判决参照。
[2] 最高法院110年台上5281号判决“测谎结果于审判中至多仅能作为补强之间接证据”
。另依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审版本第160条之1明定“测谎之结果不得作为认定
犯罪事实存否之证据及其例外”得知司法院与法务部意见相左,实务上仍由审判长作出决
定。
首发于读墨.阅读最前线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24-03-02 13:38:00
优质
作者: linshu13 (yeah)   2024-03-02 20:05:00
前两天刚好看完这本,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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