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wei (wei)》之铭言:
: 所以既然出书是商业行为,就让它回归市场机制处理即可。如果书能大卖,甚至引发同情
: 加害人的舆论,那就表示社会中有很多人认同加害人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作为反对方
: ,能做的不也就是jeanvanjohn你已经作的事:去帮被害人方发声,争取社会更多的认同。
: 只要宣传得当,自然就能达成你要的结果。以台湾的现状看起,反对方在舆论上应该更有
: 优势才对。况且有圣母情怀的法律人也没有你以为的这么多,整日抓着某几个台面上人物
: 进行攻击,反而适得其反。
感谢jimwei在民法方面的赐教,不过我想回答一下您最后的这段问题,
因为我觉得有一个地方满关键的...
1. 如同我在推文中所言,李国祥并不是台面人物啊?
但我认为他在这起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甚至比李茂生更糟糕,
因为他欠缺一个出版人该有的道德良知;
2. 另一个关键是,以台湾的现状来说,掌握舆论的反而是东这一方。
且不说东阵营(时报阵营)比我这边(新雨)财力雄厚、出版关系也好,
光是在舆论方面,他们就有很多像胡慕情这样的左派人士愿意帮忙发声。
我当时在宣传土师先生的书时,找不到半家媒体愿意报导,
最后只有一位中时电子报的文化记者,愿意给我一个篇幅作平衡报导...
相较之下,对面有博客来愿意作专题卖书、有左派人士发声、
有茂生的徒子徒孙摇旗呐喊,您真的认为"反对方在舆论上占优势"吗?
事实的真相就是,占舆论优势的,反而是社会感到反感的一边;
社会的情感与舆论产生脱节,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但事实就是台湾的媒体大肆吹捧"与恶",却没有人愿意为被害者发声,
除了一个势孤力单的尚市长,凭著一腔热血孤军奋战以外...
这就是德州先生提出问题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