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而,批评意见所言的是否“是否有考量来自于社会刻板印象所致的犯罪黑数(女侵男)
: 部分”等等,但是若存在这部分,究竟实际有多少这类型的案件?又是否确实被排除在统
: 计之外?
:
宾果,所以我说妳的逻辑论述能力很糟,这是客观判断,而不是人身攻击...
妳说,"女侵男的案子实际上有多少",这是一个很难量化的问题;
应该说,女侵男的情况下,男性究竟有多少会去报案?
没有报案就无法量化,对不对?
但是,没有报案就等于不存在吗?
如果以阁下荒谬的论证,也就是"没报案、非量化就不能列入经验法则",
那么男性绝对是吃亏的!
因为根本的情况是,男性如果被女性性侵,在社会上经常都是被耻笑的对象,
所以不敢报案的情况很多,说难听点,连上八卦板抱怨都不敢啦!
妳要用"数字没办法呈现"来说"这样的情况不存在",基本上是一种诡辩。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的人口拐卖数字"一直都不存在",
但这代表"中国没有人口拐卖"吗?
总而言之,用"数字不存在"来反驳"未必有这样的黑数",
而不考虑社会风气、集体状况造成的影响,这本身就是荒谬的。
再补充一点:
没有数字,其实更代表这个族群的弱势,因为没有人去分析、评估他们!
我再说一次,拐卖人口没有数字,就真的不存在吗?
按照这位l小姐的说法,拐卖人口都没有数字依据,所以质疑这点站不住脚,
这是合理的吗?
答案还是一个: 妳的逻辑论证能力有问题。
顺便一提: 九千比九百是一比十,不是一比一千;
妳不只逻辑差,加减乘除也要重修...
就算九千比六百也是十五比一,而非一千比一,
请问这个一千比一到底是哪里来的"经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