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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精彩的书,精彩地粉饰与成功获得好评,并把败行合理化、美化后,获得赞赏的伪传记。
《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说的是克里斯多福·麦坎德斯(Chris McCandless)进入野外不幸死亡的事件,然而,他想要的是远离文明回到自然,连基本生存配备都没有携带,却带了杰克伦敦与梭罗的著作。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说的也正是名为 Buck 的狗回归野性的故事,脱离文明,克里斯给自己赋名,叫做:亚历山大超级游民,前往阿拉斯加。这是危险的,也可能是最后的,却也是重生的。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死亡,他最后为了自己照张站在巴士旁的相片,拥抱死亡,走向生命的最后。
然而本书以“隐士(Hermit)”为题,甚至在Amazon有着经过近3000人的4.5颗星高度评价,但是作者在书里自白曾经造假新闻,内容的可信性已经降低,故而这份传记的真伪已经成疑。其次,所谓隐士住在缅因州的边境,但他距离文明仅有几尺之遥,并且在行文中也特意地描写其原生家庭与社会的隔绝、鲜少往来,同时也被形容得似乎具有聪明的基因,并且孤独是有基因学可考证等等,似乎只不过透过自我印证的方式来合致近年的精神疾病=异常=优于常人的扭曲等式。
并且对于人物的描写立场是十分鲜明的,鲜明到就像是已经采访不得不写出些什么以免白费的新词强赋,“他经过一栋又一栋有院子的住屋。从小家里就管得很严,所以他道德感很强,自尊心也是,相信凡事都要靠自己,绝不接受他人的施舍或政府的补助。”然而接着的是,“但试着十天不吃东西看看。饥饿的感觉很难忽略,到最后几乎每个人的自制力都会瓦解。”然后,“奈特发现,湖边的度假小屋只有基本的安全防护,窗户时常没关,即使屋主不在家也开着。...因此,奈特很快有了结论:他决定用偷的。”换句话说,将原本偷窃的不法行为,以一种被饥饿感所迫的不넊o不予以正当化,问题在于,这样的饥饿感若是咎由自取,或说,是为了追求更终极的自我实现、真理,不正是本当面临的挑战?
故事的主角也是克里斯,全名是克里斯多福奈特(Christopher Thomas Knight),被作者封为隐士智者,却是个27年的窃贼惯犯,行窃地更是给残障者营区,而他几乎所有用品都来自于窃盗。但却被描写得过著世外的生活、困难于与人相处(例如在被捕监牢时),但他不是鲁宾逊有所不同,亦非自力更生,却是享受着他人在文明耕耘的果实,自身却藏匿在天然屏障下,自私地过著不担负责任的生活。这与前往阿拉斯加的另一个克里斯,有着天壤之别。
同时,对于犯罪行为却以如此的方式描述,“犯了一千起窃案才落网,堪称世界纪录需要精准的执行力、过人的耐心,还有胆量和运气。”或是“他喜欢改变行事作风,甚至不忘调整改变的频率,他不希望自己形成固定的行为模式...‘我是绿林好手。’奈特不讳言,并且用字优雅。”将明显是不法的行为予以亚森罗苹神偷化,然而那是虚构,这是真实,当然前提也必须作者是“报导”而非“杜撰”。尤其,前述也提到将这位“隐士”的行为予以异常化、优越化,例如,“他从不会闯进一年到头有人住的房子,因为牵扯到太多变量。此外,他每次都会带手表,控制时间。...
他制造了几十个类似的藏钥匙地点,而且从来不会忘记藏钥匙的地点。”但是在内容中也确实记载了“隐士”也闯入过有人在内的屋子,然而为了建构出一种严谨纪律的形象,把这样的行为用作“例外”处理,同时对于无法据为己有的“使用窃盗”如,“独木舟很难藏,而且船主发现独木舟不见,一定会报警,因此用借的比较明智。”也以“借用”包装,这一切都只为了造神,造出一个现代的隐士智者。
这位隐士的隐居体悟是:“奈特觉悟到历史上几乎每个隐士最终会发现的一件事:完全只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存活下来。”然而这个道理大约一万年前的游牧民族就知道了,“我问奈特,他在荒野里有没有什么深刻的领悟或伟大的发现?...‘睡眠要充足。’他说。他下巴一转,表示不愿再多说。这就是他的体悟。我把它当作真理收下。”如此废话般也能被润饰成为真理,所以即便是个常业窃盗犯,却也能被描绘成:“他追随着非比寻常的召唤,比大多数人更勇于忠于自我。”甚至还有义贼的形象,“偷完东西之后,他常会把撬开的窗户重新扣好,再从前门出去,可能的话,섊梾|确保们在他身后自动锁上。没必要让这地方门户洞开,便宜了其他小偷。”然而细想,居住在野外经常偷窃民宅,与居住在街道经常偷窃民宅,差异何在?偷窃仍然是偷窃,尤其“隐士”是能在社会有所工作,自愿放弃却只愿享受利益不负担义务,想要享受自然却不承担自然的危险,剽窃文明的益处却不担负文明的义务,简言之,仅是个败德败行之人。
被刻画成有严谨道德感除了前述之外,“奈特说,每次他打开一道锁,走进一户住宅,总会感到一股强烈的羞耻感。‘每一次我都很清楚意识到是自己做错了。这件事对我毫无快感,一点也没有。’”然而紧接着的是,“每次行窃带回的东西都够他撑上大约两个礼拜。这时候,他再一次在临终的居所安顿下来。‘回到我的安全港,任务达成。’他说。这是他最接近‘喜悦’的时刻。”若说喜悦不是任何的快感,那么鹿也是马,黑也是白了,十分后现代。
卢梭这么说:“第一个圈起一块地的人,当他胆敢宣称:“这是我的”,又认为周遭的人简单到相信他所说的,那么他就是公民社会的真正创建人。”然后这段语句出现的脉络是他在批判文明作为德性堕落与不平等起源的文脉上,被封为“隐士”的主角远离文明却有着文明的心,“‘你该看看我二十几岁的样子。我统治着脚下的土地,那是属于我的土地。…为什么不能说是我的?除了我,没有人在那里。我掌控这片土地,想掌控到什么程度都是由我决定。我是森林之王!’”这无疑地是文明自助餐。然而作者却把诸多哲学家、艺术家,排比其等有过被视为隐士的历史,例如
达尔文、爱迪生、Emily Blunt、凡高、梅尔维尔、卢梭、梭罗,明显地是想其所“报导”的对象予以美化抬升。
素朴的形象被以其所自诩“‘我为了生存而养成的纪律,改掉了我对特定食物的偏好。东西能吃就好了。”但是在他丢弃的垃圾坑中找到起司通心面、黑胡椒、香蒜粉、辣酱、切达起司饼干、棉花糖霜、巧克力夹心蛋糕、全麦饼干、焗烤马铃薯、焗豆、热狗、枫糖浆、巧克力棒、饼干面团、汽水、墨西哥卷饼等食物。这不禁让人觉得这样的贫脊是第一世界的,然而第一世界的贫困是第三世界的富饶,讽刺至极,甚至这样的“野外”也可以,“肉如果结冰了,他会把他丢进微波炉。”甚至还必须准备些零用钱,“奈特逃离了现代世界,却仍靠现代世界的膏腴。奈特说,吃那些
食物不全是他的选择。他偷的是小木屋屋主采买的食物,事先经过屋主的挑选。他也偷了一点钱,一年平均十五美金,他称之为‘备用金’。”为了避免无聊还偷了黑白电视、收音机,还有掌上型游乐器,“他的原则是只偷老旧的机型,他不想拿走小孩的新玩具,反正再过几年那些就是他的了。”再次地盗亦有道。
现代政治哲学对于人类社会的起源是以契约论为基础,相对地在前政治社会的自然状态中是不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法权关系,这是全然地自由,用霍布斯的话来说就是万人对万人的战争,“没有艺术,没有文字,没有社会,最糟的是无间断的恐惧以及暴死的危险(violent
death)。于是,人的生命,孤独、穷困、肮脏、野蛮且短暂。”然而,在这样的“隐居状态”却再遇上登山客时与其等“约定”不泄漏住处,甚至未离去原先居住地只,“因为他以为他们的约定仍然算数。”且真正的自然状态是没有“他”也没有“我”,隐士却很在意他人的眼光,“奈特很在意别人把他看做疯子。”轻蔑梭罗出版《湖滨散记》是个半吊子的隐士,却“他把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不求任何回报,但他也坦承很好奇我会呈现什么样子的他。”与作者的九次面谈知悉其记者身分,甚至,“他说他走了以后,我想怎么说他的故事都行。…‘你如果想要,可以把我的쀊Y像印在T恤上,叫你的小孩拿到街角去卖。”当他说:“‘我已经做好死在森林里的准备。’他说。”你会知道,这只是个不负责任的社会个体将兄长贷款保证的汽车扔丢在路旁,到野外当山贼的故事。
而在这份“报导”中也可以看到被报导者这样说:“不要缠着我。”但作者却纠缠不舍,即便去电家人皆被回绝、寄明信片没有回音,甚至也明知“他要我别再去找他了。‘现在和以后都是。’”然而还是“从机场开往奈特家途中,我在丁香苗圃停下来,买了一大束紫丁香,那是我要递给他的橄榄枝。”似乎将自身视为文明的使者,要开化未受开化之人的恩赐。但在后的描述又像是隐士傲娇地欲拒还迎,未向他人吐诉,只向采访他的作者吐诉,“我适应得不太好。”、“我是不是疯了?”并表达出类似自杀性的言语,即便这位采访者将另位探视奈特的女性迳称“女朋友”,
即便隐士否认。
作者对于离世的神格化,也将日本的茧居族归类其中,甚至认为这是为了抗议社会而来,忽视了这作为日本的重要社会议题的严重性,消失的一代成为日本社会必须承受的重担,却被提升为对社会不公的抗争,就像本书的山贼,即常业窃盗犯的克里斯被褒扬成为说出圣言的智者隐士,他深感羞愧,但持续行窃27年;他盗亦有道,会在偷完之后把门窗关好不让别人偷;对于无法占有的物品则是“借用”;远离文明却使用文明的工具、走向自然却不承担自然的后果。凡此种种,却正好被作者给“报导”而出,报导一个在意他人眼光的隐士,并且将所有不道德、不法行为在“隐士
”的智者意涵下予以开脱并且成为具有正面意义。不过这个时代,隐士不会是隐士,甚至还有Hermitary隐士网站审定奈特无资格,其实称作报导的报导也不是报导,那么当作一个奇谭来看待也无妨,尤其,滑稽的不是这个隐士传说,而是粉饰罪犯的“记者”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