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读《香港城邦论》—大中华幻想

楼主: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1-04-30 14:03:11
读《香港城邦论》—大中华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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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香港城邦论,乃是作者陈云以希腊时代的城邦(polis)作为概念探讨之基础,并透过类比现代香港的模式而将香港涵摄入这个概念之中。城邦并不是现代的国家,无论是state,
country又或者是nation,都是在17世纪后的产物。城邦的意义在过往是作为一个城市的独立自治体而存在,虽非国家(然或亦有称为城邦国家者)但具有自主性(autonomy),例如有法律、议会、行政或是裁判的制度等等。然而,作者却添加了一个附笔:即使从属于帝国,仍然是城邦。在这个添加物之下,他说香港甚至有独立的货币、护照、邮政、海关、国际电话区号以及国际组织缔约权这些比联邦国家的邦还要的权力,虽然在中国之中,但仍然是个城邦。这无疑是个幻想。
所谓城邦
先从本书的各章标题看起:《放弃民主中国,保住香港城邦》、《非国亦非市,香港是城邦》、《一国两制,城邦自治》、《香港政策,大陆优先?》、《展开公民运动,维护一国两制》、《香港只要自治,不必独立》、《香港自治:公共政策正常化》、《自治保经济,自主保尊严》。自此可以看得出作者的论述是建立在一个国家内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存在的基础上而发,其中说香港有170年的历史,自清代1842年《南京条约》割让给英国起算(也包括了1860年的《北京条约》取得的九龙半岛以及1898年的99年租期新界作为腹地),相较于1911年的中华民国与1949年的中华人ꔊ薯@和国,是个元老级的城邦了,尤其是香港人的结构组成多元有晚清人的保守与静安、民初中国之豪迈与创新的民气、英国的自由主义、怀疑精神与理性,“形成今日香港人的精神面貌:仁爱而自我保护、拘谨之中有宽容、实惠而不贬斥文雅、市井而有侠气,大概是清末民初的中国人与维多莉亚时期的英国人之混合体。”,又具有同时相较于国家意识形态社会更服膺于文明秩序的习性,城邦意识也强于国民身分,且更有明显的香港价值(服膺工作伦理、仁爱他人、乐善好施,紧贴世界潮流),同时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与随后订立的《基本法》及“河水水不犯井水、ꐊ咫稆ㄔギe水”口头约定则是港人与中共的“盟约”,并称“中央与地方权力以盟约来界定,这实在是中华宪政之萌芽。”且,“由于中共并未行宪,权力不受制约,《基本法》约束中共在香港的权力,犹如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立下盟约。在香港,这是城邦的缔约政治(Vertragspolitik),在北京,则是君主立宪。”
而城邦意识作者认为是在二零零三年的基本法第23条国安立法与SARS的侵袭所生,在次年的年终有上百位的学专人士联署了《香港核心价值宣言》,其中的声称香港核心价值有八: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公平公义、和平人爱、诚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个人与恪守专业。在这立法的冲突上才让香港人发现与中国有利益冲突,也在七一大游行后特首董建华请辞使得中国对港统治从间接改为直接等等。
然而,就目前为止来看作者毋宁是过度幻想了中港之间的关系,姑不论才刚发生也正在发生的二零一九年六月的反送中大游行,在二零一一年成书时作者所声称香港是个有一百七十年历史的城邦却又陈称是在近一个半世纪后才有城邦意识的觉醒?且又为自身受殖的历史贴上了习性多元的美丽标签,就像试图掩盖当今的不堪只要看一张假图就行了似的。又在内文中多次地主张香港人的性格,这白话说就是民族性,但似乎又碍于一国两制的框架而又不能说这是民族性,否则会被认为是港独,所以说这是城邦的市民性格,而不是民族的国民性格,但却又矛盾地再次主张中英联合声
明是种盟约,同时中央不行宪香港却行宪,但似乎忽略掉香港的宪法并不是真的宪法,因为它终究保留了人大释法的权力,在司法并不具有自主性的情形中,说穿了那不过就是个行政机关,而无法认为是个司法机关,因为司法的概念本身就带有独立的性质在内了,那么就此以观,上述都不过是场误会,而且并不美丽。
道统迷思
作者认为:“中华乃天朝古国,属于文化国族(德文Kulturnation),以仁施政,以礼施治,自有堂堂国体。中华之正朔,不限于现代之宪政,亦不由民主共和,有则更佳而已。格之以史,中华之正朔有三,一曰奉名教,二曰恤民命,三曰礼文士。以此绳之,即使满州入关,南明王朝仍是正朔,而出入北京之满清不成其正朔。宋朝灭亡于蒙古,日本举国服丧,自此即不认中国,自立正朔,甚至鄙称清朝为‘支那’。明朝灭亡于清,韩国亦不认中国,自立正朔。日、韩的正朔观,也是沿自中华。”进而认为:“中华文化不在中国而在香港”,理由则是因为中共是法国社会主义
与德国纳粹想与俄国列宁式统治技术的综合产物,这不成中华体统。
这样地驳斥现今中国的正统性则仍然是在这套中华史观下翻滚,而这套中华史观也就是中华民族主义正是中国现今扩张自身领土的思想依据,表彰自身民族的特殊性而认有独树一格的特质并不需要追本朔源,尤其这个方法反而加深了殖民循环的原料。在中国的历史或是政治上十分地重视是否为正本,例如是否为汉族血统,而这决定了对象是为我族亦或是蛮夷,毕竟只有炎黄的血才能作为区隔文明与野蛮的界线。然而,这种民族式的虚构却在线性的中国史中不攻自破,仅看元系蒙古谱系与清是满八旗的族群却被纳入中华历史中,五千年的历史就如同黄帝是个假象而已。作者声
称他理解到他的论述是香港本位的,但却无从跳脱族群的区别而分了华夷,但在民族的界分之中却又始末不称这是种民族性的主张,而持续地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延伸论述,然而这个框架并不完全合身,相较于内容而言多少是有些束缚性,所以在阅读上就多处可感矛盾与深怕拂了逆鳞似地蹑手蹑脚,例如在前言中的段落:“香港与中国大陆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一国两制,香港自治,就是更好地维持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就是对于通篇文本的内容预告了。
中华幻想
在前述的更进一步,作者认为在和平时期香港的自治中两岸四地:中国(大陆)、台湾、香港与澳门的邦联共识形成后,得以形成“中华邦联”,甚至推出统一货币华圆(Chinese
dollar),斯时再商讨香港的主权独立问题,而称:“这是从‘治国’到‘平天下’的中华大政。”然而,若要讨论邦联问题,必先各邦先有其独立性才有联之可能,在论述中作者叙述香港人的特殊性,但却始终不肯认这点而屈于中华帝国之下进行论展,然而在理论上这是本末导致的,何有先邦联才有邦的出现?又,中华的邦联思想毋宁是如作者之流般的自慰性梦想,所以才会出现“保存香港城邦状态,贡献中华天下”、“香港自治只是肯定既定原则,不是香港独立运动”甚至“香港需要一个深明其利益所在的、而又体认和尊重香港利益的中共,香港人只想自保,不是要推
翻中共,改造中国。”最离谱的是:“一国两制、香港自治是延续和在发展香港的城邦地位。虽然中共在九七之后、特别是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港人大游行之后,收紧港府自治权,但只要香港人决意自治,老共也会深明大义,放香港一马。”
就像作者对台湾历史不熟悉却放厥辞称:“蒋介石早期统治台湾,也是非常残暴,就因为他是一时失去家园的殖民者,后来认同台湾本土,在台湾建立中华文化复兴基地,便开始文明统治了。”没有统治者在权力在握时会自愿放下权力的,就连80年代台湾的蒋经国让台湾解除戒严状态也是在一九七九年开始的桥头事件、次年的美丽岛大审判、再次年的陈文成事件、一九八四年的江南案以及在一九七一被逐出联合国以及台湾源源不绝的民主声浪与七零年代的外交困境(美国与中共建交)才让蒋家不得不下放权力与民主妥协。故此,香港除了作者深明的特殊金融与(伪)自治体
地位,有何谈判筹码?因为这是一国两制,作者却期望着屠夫放下屠刀,然而,放下屠刀,屠夫有何好处?难道要成佛吗?不巧的是中国共产党是个无神论的政权,似乎无望。那么又何苦畏缩著避开香港独立,像是效忠般地多次表明自身对于大中华幻想的热忱?
结论—所谓幻想
所谓幻想正是因为其不实在却是虚幻才叫幻想,但无可否认的是其中也确实认识到中国人—华人的特质:“中共是专门杀害恩人的,因为恩人比他们精明而且会不断提醒他们欠了人情要还。”如刘少奇、胡耀邦与赵紫阳;又或是指出国家资本主义能在一定期限内提升经济产能,但终究有其极限而无以为继,“官僚控制资金投放、信贷、土地审批、出入口配额、外汇管制等,衍生贪污腐化和裙带关系,国家资本并不能有效运用,交易成本高昂,人民收入微薄,内部消费贫弱,最终只能陷入全国滞胀,各地的恶性竞争、经济割据也会引致内乱,地方政府肆意圈进人民土地,化公
为私,最终也引致民怨沸腾而终日暴乱。”这就如同《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所言闭锁式政治即便搭配上了开放式的经济也会是个恶性循环;又或是共产主义的过渡论在中国的实践也被清晰地点出:“中共政权的过渡论,是它统战华人的利器。中共宣传国家是在过度之中,便振振有词,要求人民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放下批评,暂时容忍人权和自由之剥夺,建设这个党国。中共要求人民要谅解其残暴行为,是为了争取安全稳定来建设党国。中共是恒久处于过度状态的临时政权,它几乎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长期的过渡政权了。不要一厢情愿,以为中共会自愿结束这个过渡状态而已
走到宪政共和。这个过渡状态,正是中共专政的安乐窝。”
然而,其却也认香港的城邦是个过渡状态,但也能维持长时期的过渡以待中国完成宪政共和政体与联邦制度,同时,却又认为民主化的中国比极权中国对香港更有害,盖因自此中国将会据占道德高地而香港则无立场得以回绝,自此会产生法西斯的军国主义中国强征暴敛税金、码头、铁轨甚至人民以为劳动,“这才是法西斯的民主专政技术,以多数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之名。目前中共仍未可以用此技术,是因为政权欠缺合法性,无法激起官僚的科学理性能力而已。到时,香港无从拒绝大陆人来港,国际社会也毫无道德感召历来制裁民主中国政府。”然而,这似乎是昧于现实的,姑且不说中国称其有文化的相对性而有中国式的民主,但中国早以如同曹操狭天子般地撷取了人名的名义了,这不仅是共产主义的号招,更且也早已写在党名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吗?
本书对我而言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持续感到分裂但确有其的一贯性,例如一贯在将清人称为异族政权的中华民族主义,一贯在叙述香港人的特殊性格,但矛盾在香港的独立性却能合乎于中国的民族国家之中而得以赋名城邦予以和谐化这个冲突,而却也能把中华如此定性:“中华是天下,不是国家,是仁义礼法之流部,不是血缘种族之深延。”亦即将儒家思想套入民族主义之中,这或许是某种我无法理解的新儒家式中学西用,但这从来就说不通,又或许这不过是《一九八四》所说的双重思想(Doublethink)的另一种表现罢了。最终对于这种现象的出路,或许갊O放弃幻想,正视现实,认知其虚幻性,认识真相,无论有多赤裸与丑陋:中华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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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ardplch (小路)   2021-04-30 16:55:00
哈哈,的确矛盾
作者: wmke (肥宅会飞吗)   2021-05-01 12:28:00
但就算是这样的城邦论也已经是走在很前面了 香港很多上一代还是中国难民 被统战的非常成功 今天会这样怪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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