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荐] 旋元佑老师的英文文法书重出江湖

楼主: loveswazi (ffff)   2021-02-09 15:01:19
这本真的很厉害耶
我英文还好 就不算差也不好
但文法不太好是真的
以前高中就是读了这一本
英文考了15级分
这本书很神奇
反正就是教你理解
读了之后
文法题就变得好简单
真的!
※ 引述《ostracize (bucolic)》之铭言:
: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555967/
: (时间子句式的)分词构句可予以“减化”吗? 
: 颜斯华 [2003/12/17]
:   由于有不少读者问到“分词构句”的“减化”问题,我现在把我书中关于这一部份的
: 说明略为简化并稍加一点说明放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 A. “背景子句”与“时间子句”的不同
:   最近几年市面上有位名气颇大并且兼某英语杂志总主笔的补教名师出版了一本非常畅
: 销的英文文法书“...魔法师之文法俱乐部”,其中便用所谓“减化”的观念来解释分词
: 构句。
:   下面便是这位先生的“减化”理论中最重要的一环—–“副词子句的减化”—–的一
: 个典型三部骤。请读者思考一下,这个理论有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   思考:1. While he was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这男孩躺
: 在沙发上时,睡着了。)
:   可以减化成:
:      2. While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这男孩躺在沙发上
: 时,睡着了。)
:   更可再减化成:
:      3.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   英语文法学者(譬如Azar Shrampfar所写的Understanding and Using English
: Grammar)都把第二句视为是第一句的“子句简化”(reduced clauses),这点没错。至
: 于第三句则由于“通常”是与第一、二句意义不同的另一种句子,因此并不被文法学者视
: 为是前两句的“简化”。
:   然而国内这位写“魔法书”的先生则说,“第二句在省略掉While之后,句意仍很清
: 楚,所以2句“减化”成3句是很自然的。”他不了解为什么“传统”的文法学者会把
: Lying on the couch...这样的句型称为“分词构句”,而认为他自己发明了一个前人所
: 未能见及的文法解释理论。他说:“了解减化子句的来龙去脉之后,就会了解“分词构句
: ”一词实在是多此一举。lying on the couch本来就是副词子句While he was lying on
: the couch的减化,无需用任何特别名称来表示。”
:   这位先生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解,乃是因为他不了解分词构句的功能–—–这是缺乏
: 写作经验....的结果。
:   所谓“缩减子句”(reduced clauses)乃是写作者为了修辞的“精简”而将一些子
: 句的句型“精简”成词组句型。我们在前面已经向读者介绍过。此地我们且先来谈上面的
: 第三句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为什么不是前面两句的简化。
:   传统文法学者之所以不将上述第三句视为是一、二两句的简化乃是因为一、二两句跟
: 三句的意思并不相同。一、二两句只是一个单纯的时间副词子句,说明“这个男孩”睡着
: 的“时间”,而三句所企图要说明的则有可能是“这个男孩”睡着的“原因”。
:   以分词构句开头做引导的句型,如上面的三句,一般乃是用来做为原因或背景说明的
: 。(※参见前节“代替原因子句”一段说明)
:   Lying on the couch, the boy fell asleep.
:   躺在沙发上,这孩子睡着了。
:   这句话所意含的有可能是,这孩子原先并不是躺在沙发上,或许原先是在地上,或是
: 被大人背着,之后放到沙发上才睡着。它是为了与“其他情况”做比较所做的说明,跟一
: 、二两句之只是单纯说明时间是完全不同的。上面的句子由于太短,所以这种“背景说明
: ”的性质并不明显,读者若是将之扩充成下句的情况,就可以很清楚的明白这个道理。
:   Lying on the (soft cushion of the) couch, the boy (soon) fell asleep.
:   躺在沙发(软绵绵的垫子)上,这孩子(很快)的就睡着了。
:   我们只有在极少数不影响句意的情况下,可以将时间子句连接词while省略,譬如下
: 句:
:   While walking/Walking on Dun-Hwa South Road yesterday, I came across an
: old friend whom I haven’t seen for years.
:   昨天我走在敦化南路上时,碰到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   这是因为“走在路上”这种事情甚为单纯,在这一句中不太可能会有什么作用,使之
: 可以成为主要子句的背景,所以不太影响句意,从而可以“省略”(※新加说明:按,这
: 里的While之所以能省略,主要也是因为主要子句中已有另一个时间副词yesterday所以能
: 省略)。下句则不同:
:   Walking along Taipei’s tree-lined Dun-Hwa South Road, one can see quite
: a few really nice European style coffee shops.
:   走在台北敦化南路的林荫道上,你可以看到不少真的很不错的欧式咖啡馆。
:   这个句子的分词构句所要说的便是“原因”(只有走在敦化南路你才能看见),而非
: 是“时间”,因此跟While walking...是不同的。
:   这种“时间”(temporal)子句与“因由”(causal)子句的不同不知为何会有许多
: 国人不能分别。最近我在一份七八年前出版的GMAT畅销旧讲义中也看到作者所举的一个说
: 明“绝对分词构句”的例句:
:   (When he was five years old, his father died. =)
:   He being five years old, his father died. (??)
:   (由于)他五岁,他的父亲死了。(??)
:   “分词构句”都是用来说明“主要子句”所叙述事件“之所以会/可能如此...”的缘
: 由的,即使是“绝对(“自由”)分词构句”亦然。“绝对分词构句”虽然在文法上不必
: 跟主要子句有所关联,在文意上却仍然不能跟主要子句离题。像上述这样纯粹“时间性”
: 的句子并不宜改用“分词构句”——不管是否“绝对分词”构句——来写,因为“他五岁
: ”跟“他的父亲死了”两者之间除了时间上的“重叠”以外,并不可能互相有所“影响”
: 。我看这位作者是位学养俱丰的长者,应该不致犯此错误,或许是“信手拈来”一个句子
: ,并且未仔细校稿,致有此误吧。总之,类似这样的句子通常所要说的应该比较可能是类
: 似如下的“故事”:
: His father having died and he being only five years old, his mother had to
: leave him in the care of a relative and go up north to look for jobs.
: 由于他的父亲过世,而且他才五岁,他妈妈不得不将他托给一个亲戚照顾,之后北上找工
: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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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话︰“颜斯华”于2015年6月肺癌病逝。
作者: keikei5566 (恺恺)   2021-02-09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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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tzlee (I wish)   2021-02-09 19:38:00
这本是不错,但听你在唬烂
作者: LiveInNow (活在当下)   2021-02-09 20:18:00
你是说哪一本..标题那本还是你引用的文章那本
作者: c80352 (谙语)   2021-02-09 22:25:00
受益于该书而考了满级分其实满合理的 说唬烂是言重了
楼主: loveswazi (ffff)   2021-02-10 00:08:00
不就什么英文魔法师什么的吗我是大叔 大学考试很多年前了
作者: hyde711034 ( 不合时宜)   2021-02-10 13:37:00
应该是标题那本吧,20年前当圣经在拜
作者: notsmall (NotSmall)   2021-02-11 00:26:00
旋元佑文法提供给中文读者一个以不同角度理解英文的机会 也就是文法可能都对 但就如同中文会有微妙的语意不同 我当初看完后觉得受益丰富 不再视英文为洪水猛兽
作者: xufuu (xufuu)   2021-02-11 01:15:00
能认真看完文法书 考个15级分有难度但也没啥好唬烂的再说了 弱点部份是文法的话从而考到15级分 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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