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因为检举违停而被锁机车怎么办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1-05-07 17:11:54
原文恕删
刑法第304条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原则上强制罪的客体是人
所以在车主不在的时候把车子上大锁,车主回来的时候无法开走,多半是不构成强制罪
https://tinyurl.com/h43j83vr
但是车主就因为车子被锁住导致不得不叫出租车、或者其它替代的花费,应可请求民事
的损害赔偿,只是就像这篇新闻所述,大概很少有人会为了几百块钱打官司就是了。
另外不起诉处分书网络上是查不到的,所以我也只能拿新闻来看,不然原则上我是不太
采信记者转述判决的报导.
另外有一个有趣的判决可以参考看看
https://tinyurl.com/d6368fzn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7年度易字第313号
公 诉 人  台湾宜兰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张钟麟
上列被告因强制罪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台湾宜兰地方检
察署一0七年度侦字第一四五0号),被告于本院准备程序中就
被诉事实为有罪之陈述,经告以简式审判程序之旨,并听取当事
人意见后,裁定行简式审判程序,判决如下:
主 文
张钟麟犯强制罪,处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
折算壹日。缓刑贰年。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起诉书
107 年度侦字第 1450

被 告 张钟麟 男 54 岁(民国 00 年 0 月 0 日生)
身分证统一编号:Z000000000号
住宜兰县○○市○○路○○○号
前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业经侦查终结,认应提起公诉,兹将
犯罪事实及证据并所犯法条分叙如后:
犯 罪 事 实
一、张钟麟系设于宜兰县○○市○○路○○○号之兰阳管理顾问
有限公司之董事,其于民国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上十
时许,欲离开宜兰市○○路○○○号时,因认车号00—二
一一一号自小客车已停放在该处停车场整日而未开走,遂欲
向该车使用人收取新台币(下同)一百五十元之停车费,惟
恐车号00—二一一一号自小客车之使用人在其离开后将车
开走而无法收取,竟以半月型之大锁将车号00—二一一一
号自小客车左前车轮锁住,而以强暴方式,妨害该车使用人
林清发行使权利。嗣林清发于同日晚十时三十分许,返回宜
兰市○○路○○○号停车场,欲驾驶车号00—二一一一号
自小客车离去时,发现其车左前车轮遭大锁锁住而无法驾驶
后,依张钟麟留在车号00—二一一一号自小客车挡风玻璃
上之字条联络张钟麟到场后,因与张钟麟发生争执而报警处
理,始为警查知上情。
二、案经宜兰县政府警察局宜兰分局报请侦办。
证 据 并 所 犯 法 条
一、讯据被告张钟麟固坦承有为收取一百五十元停车费而将车号
00—二一一一号自小客车左前车轮上锁之事实,惟矢口否
认涉有强制犯行,辩称:伊不是停车场经营者,伊是受雇的
,伊是用一般的机车大锁锁在该车左前轮上,锁上之后,车
子还是可以开,但开起来就不顺,之前也有锁过别台车,但
别人就把车子开走,伊不知道上锁是违法的云云。惟查:前
揭事实,业据证人林清发供述属实,并有拍摄宜兰市○○路
○○○号停车场之照片多张以及兰阳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变更
登记表在卷可稽,故被告所辩,应属卸责之词,洵不足采,
其犯嫌应堪认定。
二、核被告张钟麟所为,系犯刑法第三百零四条第一项之强制罪
嫌。
三、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项提起公诉。
所以我们可以推知,像原po这样没看到人上大锁的情况,无法告强制罪。但是如果是被
上了大锁后,那个上大锁的人跳出来说:“你不付钱我就不开锁!”哦齁齁…这时候他
就构成妨碍你行使所有权的强制罪要件了,就如同推文所提的,强制罪是非告诉乃论,
所以直接报案就可以了,两者虽然很接近,但是还是有细微的差异,版友可以参考看看
作者: incident (平镇金城武)   2021-05-07 17:22:00
个在人家车上砸蛋有机会吗?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1-05-07 17:23:00
那没辙?警察也不愿意处理这种阿,如果这招无敌我就投资300套大锁
作者: incident (平镇金城武)   2021-05-07 17:23:00
法官有说洨算秽物,致使衣服不堪使用构成毁损要件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21-05-07 17:23:00
不是阿,难道把他人财产扣住导致他人无法自由使用自己财产,这没有刑责吗?干他妈的要是这样没刑责,我也来弄个一两百大锁来玩嘛把停车场门口焊死,反正车主还是可以自由走出去不构成强制没有刑责喔www
作者: x1931004 (狗蛋蛋)   2021-05-07 17:26:00
马上放一个熊猫袋子在车上 要求赔偿所得
作者: seifer007 (暴冲底迪)   2021-05-07 17:35:00
二轮真可怜 不能用只能认了
作者: yoyoman524 (likeaboss)   2021-05-07 18:19:00
告妨害名誉比较优吧
作者: vi000246 (Vi)   2021-05-07 18:25:00
如果这样不能告 就把加害人的四轮也锁起来啊要玩大家来玩
作者: wish770924 (浮云)   2021-05-07 18:45:00
我是觉得你弄到四轮,就很有机会有刑责了,因为法官怕自己也会被这样玩到
作者: a1121210 (蔗虾饺)   2021-05-07 19:20:00
侵权行为?
作者: wizyu (想天南地北的聊一番)   2021-05-07 19:37:00
没有什么营业损失的人,不就自认倒楣?原来可以这样玩呀
作者: berniex (全力以赴不后悔)   2021-05-07 19:47:00
跟移车一样,移两轮跟移四轮的结果“不一定”相同
作者: wish770924 (浮云)   2021-05-07 20:26:00
当然法律上是这样,可是实务上是否还是法官自由心证?
作者: Yjizz (饶惹偶ㄚ激湿)   2021-05-07 23:25:00
哇 虽然有法源 但让人吐血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21-05-07 23:27:00
锁上了不察,导至骑士倒车受伤,这个也可以考虑看看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21-05-08 03:00:00
你是律师吗?我怎么记得锁车导致被害人不能使用自己的车辆是强制罪?
作者: kazuma2010 (龙猫)   2021-05-08 04:57:00
很多还以为遇到正常人?普通上班族会怕吉会干那种事 那个样子一看就跟混的有关系这种小罪完全不痛 人家等著继续玩请管委会的去桥可能还比较有用
作者: IOUIOUIOU (誰說男生不能怕蟑螂)   2021-05-08 07:48:00
恐吓有机会成立吗? 主张对方在我车泼洒不明液体 使我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之类的
作者: phage1807 (肥鸡)   2021-05-08 09:40:00
如果假装不知道,然后牵车重心不稳不小心被机车压伤,可以算过失伤害吗?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21-05-08 12:56:00
不用在那边我记得XDD只需上司法院网站判决查询输入强制罪,再检索输入锁车就知道惹宜兰那件是唯一判缓刑的,但上诉绝对改判,被告可能觉得反正最后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于是不上诉呵呵我个人是觉得这实务见解会改的,锁他人车在使用人发现后其意思决定自由难谓无受限110的现在还在用25年前的见解呵呵,若发生在本市承审是某大哥法官或许他根本不会鸟这实务见解
作者: kevinl (kevinl)   2021-05-08 22:40:00
因为车子被锁 人无法依平常习惯外出 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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