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dow147423 (Shadow06)》之铭言:
: 一、车祸发生日期:
: 2020/3/8
: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 我方(机车) : 左股骨骨折,肢体多处擦挫伤
: 对方(汽车):无受伤
: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 有报警及做笔录 现场亦完整
: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 对方有强制险(富邦)第三责任险(新光)
: 不同家
: 已做交通鉴定 对方肇责100%
: 车祸至今快半年,骨头未愈合,并无法上班
: 五、问题:
: 这边提出的问题是理赔金额是否合理
: 薪资40000(月) x 5个月(诊断证明) = 200,000
: 看护费用2,000(日) x 2个月(60日) = 120,000
: 住院开刀、复诊、医疗用品(有收据) = 115,000
: 财物损失(眼镜、手机) = 11,800
: 病床租借、运送(往返) = 4,400
: 精神赔偿(住院开刀金额2.5) 240,000
: —
: 691,200
: 薪资部分没有薪资证明比较尴尬因为是自己家里开的店。
: 又很尴尬因为我出车祸导致家里的店没人可以顾在上个月收起来了。
: (这部分能再额外要求精神赔偿吗?)
: 这样的赔偿会太过份吗?
: 还是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东西?
: 另外医师说目前不排除还得再次手术,我该怎么跟对方谈呢?
: 目前还没谈和解,也还没赔任何金额
: 家人也一直要我先告对方过失伤害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你现在和解
之后开完第二次刀 甚至复健一年以后发现你脚永远不会好 掰咖一辈子
劳动力减损可是你已经和解 请你自己吞下去
之后再来这里找那些叫你和解的键盘高手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