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9 下午3点左右
状况:直行机车(我方)与路边向左切之轿车(对方)擦撞,无人车损伤,无报警、照片、
录影、录音与对方车牌号码
本人骑机车载着母亲,直行且绿灯中
遇近路口处,右方轿车打了方向灯自路边想要往内侧车道切入
以为对方会礼让,而撞上其左后车轮处
本人当下煞车,但仍煞车不及
车轮对上车轮的碰触,因此彼此车壳并无伤痕与损害
人生第一次碰上这档事,当下自己有点傻住了…
而对方下车询问有无受伤及查看车壳,对方当下以口头说“人没事、车没事就好”,即驾车
离去,也未走到机车后方查看过车牌
此时自己才回神,想起该做的报警、拍照、留资料等等都未做到…
与母亲把车移至路边后,整理一下也就发动车子离开了……
虽然人车平安,且是对方先行离开的,但仍担心会有民事等责任,甚至是案底
有想要前往警察局备案的念头
但无对方车牌,仅有案发地点、时间
想请问此状况是否警察是否会受理,以成立备案
以及此状况下我方与对方的肇事责任归属
感谢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