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rkinque (英文老师)》之铭言:
: 讲半天,简单说就是台湾不注重公会,
: 所以车店就各凭本事,还是依靠社会潜规则,或话术。以此向客人收钱。
: 所以换煞车皮敢的收1000,有良心收100。
: 如果公会有自治规范,各种维修都明码实价不就好了。
关于公会统一制定明码维修价格,这件事很早很早以前有发生过
但请参考以下案例:
http://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0ccf1ba9-b892-4793-986a-519033b480ad.pdf
这是“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处分书”,被处分人是“台南市自行车商业同业公会 ”
以下节录部分内容:
被处分人因违反公平交易法事件,本会处分如下:
主 文
一、被处分人于 96 年 7 月 18 日第 25 届第 6 次理监事会议,决
议制定“台南市自行车公会零件装修工资参考表”,并于 96
年 9 月 1 日制发分送各会员同业,足以影响台南市自行车零
件装修服务市场之功能,违反公平交易法第 14 条第 1 项本
文规定。
二、被处分人自本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应立即停止前项违法行
为。
三、处新台币 10 万元罚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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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就是我提出的质疑:
1)您在发表前是否真的有了解过你所说的是什么状况?
2)您是否曾经注意过以前真的有这些规范,但因为这样的裁罚所以撤回?
3)您是否注意过有些店家(现在大概就老店了)仍然有保留类似的文件?
只是它成为了参考基准,转成了店家/连锁体系自己的工资价目表
: 看到板上有些业内人士,说自己辛苦,说客人不懂行情。
: 问题是根本没有规范,哪来行情??
: 换煞车皮有人收1000,有人收200。
: 就是外行不会自己弄,才会找车店。
: 难怪现在车店只剩下卖贵车的,一台10万起跳。
: 举例中国人最爱炒房,所以房仲公会有规范,
: 买方收上限2%,卖方收4%。
: 起码信X 、永X 都有遵守公会规范。
: 脚踏车不弄个公会,不搞个规范出来吗?
: 不明码实价,只会让一般人去骑Ubike,只会让市场剩下一台50万公路车,只有高价高级店家才能生存。
: 不要说脚踏车店生意难做,这次可是连法国人都质疑修车贵。
: 法国薪水跟消费比台湾贵的多,
: 连法国人都对价格有疑问,难道整个业界不该检讨?????
“连我这样的无名人士都对parkinque有疑问,难道parkinque不该检讨?????”
这句话送给原PO:parkinque
我只是照样造句,但我不认同这样的表达方式
我的想法是:
“有问题不论是谁都可以提出讨论,但应该就事论事,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