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upotherfo (musupotherfo7)》之铭言:
: 今天看新闻看到
: 有一位惯老板在讨论
: 若有一员工到职1.5个月后,才告知老板怀孕三个月
: 但老板不仅不恭喜此孕妇,更是上网公审此孕妇
: 如果对孕妇不友善的环境
: 我想就是造就台湾低生育率的结果
反过来思考, 为什么企业对孕妇退避三舍?
买保险大家都知道, 如果已经达到理赔条件, 或理赔风险非常高.
保险公司是不会让你保的.
得了癌症才去保癌症险?? 别闹了.
假使今天员工工作了一定的时间, 然后怀孕了.
公司比照法定规则办理, 产假及薪资照给.
并预期产假,育婴假后该人员会复职.
将这些纳入员工福利, 成本用时间去摊提, 问题不大.
事实上,这也是法规在设计时 以公司及员工 "互相" 的方向去设计的.
但是实际上,
不少员工产假,育婴假结束后顺势离职.
也因为心里暗自决定要离职后, 影响了工作上的表现.
或是, 怀孕/计画怀孕后开始找工作.
先从公司那里拿了一些福利, 结果就离职 或 复职后没多久又离职了.
这项福利的成本, 公司摊提的时间越长, 成本就越低.
讲白了, 做起来也比较爽.
但是当这个成本越偏向, 孕妇多来一个 只是多帮忙一个生育的孕妇.
搞得好像公司是慈善事业时, 当然企业排斥就大.
当前这一套做法, 在如日本那种 在公司讲年资, 不欢迎跳槽, 和任意离职再求职者
的那种氛围下, 可能还适用.
但以台湾现况来说, 孕妇和企业根本在斗法.
企业还有法规限制住,
但求职者怀孕后找工作, 做满六个月 等领全薪产假.
产假结束后想离职走人就可以走, 全由企业承担风险.
你是企业主, 你想要避险, 会怎么做?
一开始就避免请到这种人啊
而有些优质孕妇员工, 就因为其他那些风险大的而跟着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