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之铭言:
: 但我感慨的是
: 有一篇是完全从法理、逻辑上去分析
: 但下面的推文却都是情绪性的
: 从小灯泡事件、虐猫,到这次的小偷被勒毙
: 其实可以看出台湾社会有种愤恨的报复心理
: “犯罪者就是该给他死”
: 心中有怨恨,必要伤害他人,才觉得自己的正义获得伸张
: 这种心理,是否跟犯罪者有几分类似?
不是喔 根据研究
犯罪者反而不会感情用事
特别是愈变态的愈有逻辑愈冷静
闯空门 抢劫 杀人 绑架的人 通常都是能冷静自持 不带罪恶感的人
冷静 没有同理心 不带情绪处理事情的人 才能旁若无人的闯空门
你以为闯空门很简单嘛?? 没有特殊的心理素质是办不到的
看到一个案件就气愤的上来网络叫骂的人 是犯不了大罪的
: 这种情绪,对于社会风气又是好是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