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SAM1 (近藤勇)
2016-09-13 00:04:59※ 引述《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之铭言:
: 但我感慨的是
: 有一篇是完全从法理、逻辑上去分析
: 但下面的推文却都是情绪性的
: 从小灯泡事件、虐猫,到这次的小偷被勒毙
: 其实可以看出台湾社会有种愤恨的报复心理
: “犯罪者就是该给他死”
: 心中有怨恨,必要伤害他人,才觉得自己的正义获得伸张
: 这种心理,是否跟犯罪者有几分类似?
不是喔 根据研究
犯罪者反而不会感情用事
特别是愈变态的愈有逻辑愈冷静
闯空门 抢劫 杀人 绑架的人 通常都是能冷静自持 不带罪恶感的人
冷静 没有同理心 不带情绪处理事情的人 才能旁若无人的闯空门
你以为闯空门很简单嘛?? 没有特殊的心理素质是办不到的
看到一个案件就气愤的上来网络叫骂的人 是犯不了大罪的
: 这种情绪,对于社会风气又是好是坏呢?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6-09-13 00:11:00应该是说,能完美犯罪及抑止犯罪的,都不会轻易被情感影响行为判断能力,这套用在很多事都可成立
作者: curlymaster (小卷毛) 2016-09-13 01:06:00
能力越强的越不被感情影响的意思吗?或是说,冷血?
不是冷血,是冷静,通常地位越高越具有这种特质像我们系上某老师(在外面是大公司高管据他说是为了做出最佳决策而磨出来的不然被情绪影响做出错误决策的话,损失数百万都是轻的
作者:
bbbing (无)
2016-09-13 08:55:00可是通常终究只是通常啊
作者:
ghdk (吃吐司干嘛要去边)
2016-09-13 10:05:00有人觉得事后采访屋主,屋主冷静的有点可怕吗??这样是知道自己误杀一个人后该有的情绪反应吗??
作者:
uowa (去你妈的读者)
2016-09-13 11:12:00不然要哭的死去活来演给大家看再来判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