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我相信人性本善。只是你真的有去过美国的“有点危险的地方”吗?btw,100人通常不具有统计效力。1000人才够
http://on.rgj.com/2czzzjc 给个参考。在废弃的建筑物中,开枪杀了两个约30岁的人。因为这两人侵入事主的所有建筑物。事主是73岁老人,眼花以为死者有枪。好像有一个没死在车库前,根据壁垒原则,最后判无罪。
http://goo.gl/6YCnvB Louisiana,两个日本人被杀事主听不懂日语,依壁垒原则刑事无罪。至都只是诚实的事主,没有编造故事情节。有些洲甚至强调不限于屋顶下,不需为固定建筑物等等。对于有恶意的人来说,真的太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