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房住户陆续交屋中,有热心的住户成立大楼fb社团,有过半数住户加入但
不是全部,版主在里头带领大家决定窗户样式,而且已有住户先安装,管委会还没成立,
虽说厂商可自己找但是样式已经被决定,所以有少部分未加入社团的人反弹。
社团版主很生气说是哪户去跟建商抱怨,同意安装的已过半数,集合式住宅就是少
数服从多数,且当初他自办的窗户说明会也有三十人左右参加,所以没有不公平的问题。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种说法合理吗?我个人是觉得少数服从多数,但多数也要尊重
少数,这不是常识吗?何况有些住户不在社团里面,他们连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的机会都没
有,唉大家可以给我点意见吗?因为只要惹这位版主不高兴,他就会把你放在社团公审或
是把你踢出去,希望有好的沟通方法,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