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afree (leafree)
2015-07-22 10:21:20最近买房住户陆续交屋中,有热心的住户成立大楼fb社团,有过半数住户加入但
不是全部,版主在里头带领大家决定窗户样式,而且已有住户先安装,管委会还没成立,
虽说厂商可自己找但是样式已经被决定,所以有少部分未加入社团的人反弹。
社团版主很生气说是哪户去跟建商抱怨,同意安装的已过半数,集合式住宅就是少
数服从多数,且当初他自办的窗户说明会也有三十人左右参加,所以没有不公平的问题。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种说法合理吗?我个人是觉得少数服从多数,但多数也要尊重
少数,这不是常识吗?何况有些住户不在社团里面,他们连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的机会都没
有,唉大家可以给我点意见吗?因为只要惹这位版主不高兴,他就会把你放在社团公审或
是把你踢出去,希望有好的沟通方法,求解~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25:00如果依据只是少数服从多数,那就不用理他了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7-22 10:26:00用fb投票是哪招,管委会都不用召开会议?
我看了好多次还是有点看不懂....所以就是那个人只在FB讨论 没跟未加FB的人讨论这样?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27:00不过这种人很容易呼朋引伴,以后管委会成立,就是会出来选万年主委的人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27:00连管委会都没有的状况,应该只能当做参考的建议不过之后选管委,做出决议那就要跟了XD
作者:
serica (银月奔流)
2015-07-22 10:30:00政治就是这样啊,你不表达声音作决定,别人就会替你作决定
1.管委会通过的决议才有拘束力 2.管委会必须实际开会结论:跟少数服从多数完全没关系 因为决定的程序根本不合法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31:00成立管委会的时候,一定要出席讨论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7-22 10:32:00
最好要小心他热心介绍的厂商
作者: Tokaku (慵懒猫的下午) 2015-07-22 10:32:00
Serica大说得很有道理
作者: hereafter (Allons-y!) 2015-07-22 10:33:00
前几年我家开会是全都不装...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34:00是说管委会也是一户一票,所以FB到底有几票也是个迷拉XD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36:00等等,和厂商签约是用谁的名义签阿....现在没有管委会,不可能用管委的名义签这以后要吵应该可以吵很久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5-07-22 10:57:00就经验而言,这种主委A钱A很大
作者:
yaokut ( )
2015-07-22 11:09:00为何觉得一样的事情,看过好多次?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7-22 11:24:00FB社团有法律效应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