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洪仲丘案轻判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3-07 19:05:53
※ 引述《chromo (抠模)》之铭言:
: 老实说 听到判决内容
: 我在心中为法官们竖起大拇指
: "有guts!"
: 在庞大舆论压力之下 能做出这样的判决
: 不得不佩服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
: 以及对专业的良心
: 是轻判吗? 我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判决
: 对于事实最了解的人是谁?
: 一是洪仲丘 可惜他已经无法陈述
: 二是被告等人 但人为自己脱罪是常情
: 被告不说实话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 所以被告说出的事实常常背离真实
: 三就是法官
: 因为只有他看到全部的证据资料
: 加上要对判决负责的压力
: 全国瞩目的压力 让他尽可能的调查
: 一群没看到证据资料的人
: 凭著猜测 推想 名嘴 媒体那些没有验证过的资讯
: 质疑看到证据资料的人搞错了
: 我一直觉得是很不合理的事情
: 洪的死固然让人难过
: 但是挟著与论和悲情
: 给犯错的人超过他们应有惩罚
: 和范佐宪等人同样可怕
: 这样的人 其实和那些被告犯错时没有两样
: 一样在不合理的侵害人权
: 一样自以为是正义
: 想想江国庆怎么死的...
大概猜测c大的意思
有错烦请告知
这件事情会有这种走向
主要是两道关卡
1.证据的提供
2.法官就证据的判断
现在导致轻判的原因无法归咎于法官想轻判
而是法官没有理由重判
因为在证据的部分就被有心人士搓掉了
法官身为一个必须只能以“证据”判断事情的中立角色
当然有多少证据就只能做多少判决
法官就算内心再赌烂那几个害死洪仲丘的人
他能够自己去找证据吗?
不行
因为法官只是一个被动接受证据并且做判决的人
虽然某种角度而言是很颟顸
但这是避免法官拥有太多主动性而可能让国家有机会侵害人民权益的保护机制
他能够在家里看完电视,接受媒体意测的讯息后,心里便也认可那些“证据”?
不行,能够有效力的证据都必须放在法庭上接受检验,
不入法庭的,更称不上证据效力

如果今天罪证确凿,法官还故意选了个最轻的刑度并意图为犯人开脱,那也才是司法不公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多年悬案─尹清枫命案
用膝盖想也知道是哪些人可能涉案
但是证据呢
被湮灭了,或者检调单位也不敢认真追查
今天要痛恨的是文过饰非的国防部,谴责他们草菅人命甚至藐视国法
不知廉耻地口口声声说台湾是法治国家,
手头上却干尽一堆不是法治国政府部门应有的作为
之前弄了一个尹清枫命案,现在还不知悔改地多杀害洪生一条人命
今天要督促的是有侦查权力的检调机构,要求他们尽力找出更多证据
不应该被国防部唬弄,要更积极地找寻一切证据
法官今天没有做错
因为身为一个理性第三人
他只能这么做
作者: nighttears (烟花易冷)   2014-03-07 19:08:00
补充一下:证据还人证跟物证,关键人证往生,那只能就物
作者: nighttears (烟花易冷)   2014-03-07 19:09:00
证以及鉴定人(法医)的报告作判决。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3-07 19:13:00
推一下~每次看到判决出来大家狂骂法官,就觉得司法人员很哀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3-07 19:14:00
推你
作者: x0617 (x0617)   2014-03-07 19:14:00
我也这样觉得,法官没有错,法官只能就照证据判
作者: x0617 (x0617)   2014-03-07 19:16:00
而不是靠民粹影响司法!其他人也只是被媒体操纵的
作者: TigerDa (护理师=非人类工作(无误))   2014-03-07 19:17:00
不能在同意你更多了!!! 推推~
作者: x0617 (x0617)   2014-03-07 19:17:00
自以为正义根本就是盲目没有判断力!
作者: Gratulor (与光同行)   2014-03-07 19:43:00
如果真的就照着舆论的意思重判或乱判,这种法官才危险。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14-03-07 19:48:00
洪姐别闹了,判得够重了!
作者: saluawu (可爱的臭宝爱黏人)   2014-03-07 19:52:00
推你 看完新闻的当下其实真的有点难过也生气 但就真的只能
作者: saluawu (可爱的臭宝爱黏人)   2014-03-07 19:53:00
照手头上的证据去判 否则都靠着新闻舆论跟一张嘴判案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3-07 19:57:00
刑法第271条杀人罪与第276条过失致死罪的最大差别在于有没有犯罪故意。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3-07 19:59:00
这些人早知道会出事闹到这么大的话,恐怕连关洪仲秋禁闭都不敢的。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3-07 20:06:00
没错 主观构成要件检验时会探讨到客观注意义务的违反
作者: IamCuteGirl (CuteGirl5566)   2014-03-07 20:07:00
以及客观上之预见可能性 非单凭行为人一张嘴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14-03-07 20:09:00
证据早被灭光了 不意外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14-03-07 20:10:00
一开始军方又没封锁现场 证物要什么什么就不见
作者: s96422 (ˊ_>ˋ)   2014-03-07 21:08:00
推 最可恶的是霉体 很爱以断章取义的报导煽动人民情感
作者: s96422 (ˊ_>ˋ)   2014-03-07 21:09:00
法官真的很衰
作者: findbasic   2014-03-07 21:22:00
同意你的说法
作者: lovegu0317 (呢呢喃喃)   2014-03-07 21:22:00
推这篇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03-07 21:29:00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4-03-07 21:37:00
虽然因为没有证据判这样 也不能说什么 但这结果只会让军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4-03-07 21:38:00
中的人更觉得可以乱来 反正都能灭证
作者: conan77420 (社会派侦探)   2014-03-07 21:49:00
推这篇,这才是正确观点
作者: olp123 (ok)   2014-03-07 21:57:00
推 这篇才有逻辑判断能力 不是被舆论牵着走
作者: OHMYJEHOVAH   2014-03-07 22:39:00
民众对司法不信任度超过八成 吓死人的高
作者: selsos (龙猫女孩)   2014-03-07 22:40:00
除了证据被灭了不少的缘故外 有没有可能法官也怕得罪军方才轻判(?)
作者: Roycewhite (天空蓝)   2014-03-07 22:51:00
桃检完全采用军检的证据 就注定结果是...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3-08 00:18:00
推这篇,然后身为一个法律人觉得,6个月真的很轻,会引起愤怒很正常,要洪家别闹的请去翻法条。
作者: lineralgebra (伪线性代数)   2014-03-08 00:33:00
这种灭光光的证据真的很难判,但我非常希望能继续上诉QQ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3-08 01:08:00
推。一堆痔障只会喊司法不公
作者: qwert0302   2014-03-08 01:44:00
再推你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3-08 03:13:00
比较想知道对于高大成的回应 您的解读
作者: maggie781218 (ˇ疏疏ˇ)   2014-03-08 06:36:00
没想到是在女板看到中肯文 FB一堆人转懒的吐了…
作者: summeruse (猫腻)   2014-03-08 06:37:00
你讲得好多了说话的艺术阿
作者: vanilla560   2014-03-08 08:01:00
身为半法律人 推 无罪推定原则啊!
作者: bloodfish (血鱼)   2014-03-08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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